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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协会
CHINA INFORMATION INGUSTRY ASSOCIATION(CIIA)
关于举办“政务信息公开实务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析与应用”研修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一部统一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与重要的行政法规,《条例》是公开信息、利用信息和保护信息的基本法规,是保证政府信息安全的重要法规;既涉及国家机密的安全性,又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发挥政府信息效用的重要作用,是政务公开工作进入法制化时代的重要标志。
为了全面、正确地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提高各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中国信息协会拟于《条例》颁布实施前夕举办“政务信息公开实务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析与应用”研修班,使有关部门准确把握各项规定条例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方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为《条例》的有效实施做好充分准备。望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有关事项见附件。
二○○七年八月六日
中国·北京 三里河路58号(100045)No.58 Sanlihe Rd.Beijing 100045,P.R.China
Tel:(86-10)63289101 Fax: (86-10)63283478 E-mail: ciia@ciia.org.cn
Web-Site: www.ciia.org.cn
附件:
一、 参会对象:
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相关委办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负责人
二、 研修内容:
(一)国内政务信息公开概况
1、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目标、形式、主要任务与重点内容;
2、《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重点讲解;
3、实行社会公示、听证、电子政务以及建立政务大厅(行政审批中心)等公开形式的有效方法、成功经验、具体问题及解决方法;
4、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5、政务信息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保障机制;
6、施行《条例》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7、政务公开典型案例及成功经验借鉴;
8、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析;
(二)国外政务信息公开借鉴
1、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形式、立法及监督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2、英国、瑞典政务信息化建设与政府网站建设特点及借鉴;
3、世界各先进国家信息公开制度比较分析;
4、国际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向、标准及新举措;
5、网络政务信息公开新技术与国外最新理论研究——FEA及移动政务的介绍、应用、发展与实施手段。
三、研讨方式及授课老师:
为确保研讨和教学质量,本次研讨会将邀请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及条例起草专家学者主讲,并组织专题研讨和特别答疑。
四、研讨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07年 9月 7日- -9月9日 乌鲁木齐
第二期:2007年9月14日- -9月16日 成 都
五、收费标准:
1、会务费980元/人(含报名费、研修费、资料费)。食宿、考察由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研修班后安排考察(考察活动由参培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考察费第一期1680元,第二期1880元。
2、汇款方式:
户 名:中国信息协会
开 户 行:北京工商银行会城门分理处
汇款帐号:0200 0414 0901 4417 836
六、报名方式:
凡参加研修班的同志,请认真填写下面的报名回执表至会务组,会务组将提前7天发报到通知,以便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
咨询电话:010-51339538、51489625、68587029
报名传真:010-51339638
联 系 人:李丹 罗 芳 余欣海
七、 其它事项:
1、因邀请函下发数量有限,望各单位转发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组织10人以上者设领队1名协助会务工作,免领队会务费用。
2、会务组协助学员负责办理预定返程火车、飞机票。
3、参会代表可获得本次研修班培训证书。
报 名 回 执 表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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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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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细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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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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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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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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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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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电话(区 号) |
手 机 |
参 加 期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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