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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北海市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教育局  200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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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教通字〔200912

 

关于印发《2009年北海市学校

“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校(含民办学校):

现将《2009年北海市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北海市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

 

 

                          北海市教育局

                           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中小学  安全教育  方案  通知

  北海市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09年2月24印发

  校对:李福树 录入:王雪芬 排版:王雪芬 (共印36份)

附件:

2009年北海市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桂教基教〔200912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要求,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促进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活动宗旨和目的

活动的宗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活动的目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创建安全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093月份

四、活动内容

     (一)安全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是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火灾、防踩踏、防触电、防中毒、防疫病、防地震、防台风、防雷击和防绑架、防诈骗、防拐卖等安全知识教育。二是进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教育师生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自觉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三是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上好法制教育课,对学生进行禁止非法携带管制刀具、遵守法律法规、防止校园暴力等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的主要内容。火灾逃生技能演练;防地震等自然灾害逃生演练;用电安全技能演练;交通事故自我救助演练;防溺水技能演练;疫情和食物中毒的应急演练;应对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抓好这次“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继续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成立开展这次活动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指挥协调,按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教育活动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明确目标,抓好落实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活动月”系列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注生命”的良好氛围。加强检查督查,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长效保障机制。

(三)及时沟通信息,报送工作材料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做到协调统一,加强沟通和协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200946日前,各学校将“安全教育活动月”的活动方案和总结材料报送我局教育科。联系人:李福树,联系电话:3200919

      

                           

 

 北海市教育局

                        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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