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北海市人民政府 | 政协北海市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委员会 北海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海市教育局  2009-03-06
[ 字体: ]

 

 

 

 

 

北教字〔20091

 

 

关于印发《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委员会  北海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辖县、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市直各校:

现将《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委员会  北海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委员会  北海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

 

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委员会        北 海 市 教 育 局

 

                2009年2月13

 

主题词:教育  工作计划  通知

  抄报:自治区教育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

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李蔚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许光波副主任,

张玲副市长,林梅溪副主席。

  北海市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09年2月13印发

  校对:林允昊  录入:陈振萍  排版:陈振萍 (共印30份)


附件:

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委员会  北海市教育局

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教育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要教育基地的建设步伐,紧紧抓住当前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超前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大力夯实基础教育

(一)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做好全市中小学发展规划。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把北海按照特大城市规模来规划的要求,通过对北海教育空间布局进行再规划,做好全市中小学发展规划,对全市中小学进行布局调整,重点加强城市向南、向东区域规划,年内,改建和新建若干所中小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2建立和完善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制度。探索我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策略和模式,建立和完善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检测制度,定期对区域和学校的差距进行检测与分析,统筹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的协调发展。巩固课改成果,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稳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实行免除学杂费工作。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包括进城务工等外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加强“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缩小城乡的教育差距

4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逐步解决超大班额问题。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和检测评估机制,及时修缮农村中小学危房,确保师生的安全。

5.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完善助学机制,多渠道筹措助学资金,继续实施“全覆盖、五延伸”的助学举措,把助学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6.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区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和城镇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学校制度,促进农村和城市教师均衡配置。在教师高级职称评聘中逐年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所占比例,把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与农村中小学任教经历挂钩。

7.继续推进教育手段现代化进程。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使城乡的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学科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的整合力度,提升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二)加快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要以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为重点,以“高中质量年”为抓手,实施《持续提高北海市高中教学质量工作方案(试行)》,完善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和检测手段,组织和推动普通高中开展课堂教学模式研究,切实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研究探索区域间、城乡间高中生源合理有序的流动和分布,建立科学合理的普通高中评价制度。要继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培养并形成优质高中群体,启动北海中学搬迁工作。继续加大对一般高中的扶持力度,激发县区办高中的积极性。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新课程改革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高中课程改革。

(三)扎实推进学前、特殊教育,继续扶持和支持民办教育。探索和创新幼儿教育模式,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引导幼儿在活动中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调整幼儿园的布局,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扩大优质幼儿教育资源,扶持农村学前教育。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推进学前教育协调发展。改革工读学校办学模式,积极探索北海市问题学生的教育管理办法。关注特殊教育,年内建成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并投入使用,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继续扶持和支持民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四)继续深入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招生纪律,规范录取程序,增强招生信息透明度,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考务、招生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招生考试宣传工作,热情为考生、家长和学校服务。

二、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为载体,大力培养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所需的高素质劳动技能型人才

(一)完善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完成今年职教攻坚投资建设任务。将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财政专项经费。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用于教育的65%部分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10%;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50%。设立市本级职业教育财政专项资金,同时要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专项经费支持。通过财政、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分担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确保完成今年职教攻坚投资75%的建设任务。

(二)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沿海职业教育园区建设的步伐,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沿海职业教育园区建设规划,依托即将搬迁的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北海市职教中心,加强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服务,实现全市职教资源共享,同时争取国家级少数民族职业教育示范基地落户我市。继续抓好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暨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建设、银海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异地改造搬迁建设等两大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使合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通过自治区示范职业学校验收。进一步推进铁山港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基础建设。继续积极支持和帮助民办学校,重点支持北海市电子职业技术学校和北海国发信息技术学校,使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成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攻坚的一支强有力的力量。加强实训基地建设通过校企合作等形式,多策并举,新建两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训中心,努力构建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与就业结合的实践平台。

(三)加大招生工作力度,扩大职业教育的规模。一是要将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列入各级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将招生任务逐级分解到县、区和学校,并按照分解目标进行督查。二是要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通过组织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大篷车”、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宣讲职业教育有关政策,营造有利于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三是要规范招生行为,杜绝有偿招生的腐败行为,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使2009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送生11200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数量达25900人。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水平。根据我市乃至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市场需求的变化,科学调整专业和学科设置,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专业,打造富有特色的职业教育品牌,把职业教育做优做强。同时,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确保我市中等职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三、以打造广西第三个高等学校密集区为抓手,大力发展高等教育

(一)进一步完善20平方公里的《北部湾经济区(北海)教育科研基地的发展规划》。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并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北海)教育科研基地管理办法》,依法为入驻基地的学校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北海)教育科研基地建设步伐,使北海成为广西高等教育发展新的密集区。

(二)扎实做好引校入驻基地工作。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策略,进一步加强与区内外高校的沟通与交流,加大对北部湾经济区(北海)教育科研基地的推介、宣传力度,通过成建制引进、合作办学的方式,扎实做好引校入驻基地工作,重点加快广西医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在北海办学建设的步伐。继续积极配合做好北部湾大学筹建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北部湾大学落户北海。

(三)继续提升全市高等院校的办学层次。支持北航北海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北海)做强做大,提升办学质量。重点推进北海卫生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支持北海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升格本科院校,争取把北海职业学院和北海市电视大学合并组建成北海大学。

(四)大力打造面向东南亚的留学基地。充分利用北海现有的教育资源,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广西青少年干部学院合作,争取中国—东盟青少年培训基地在北海设立分部。同时,利用现有高校和将来入驻基地的学校招收东盟国家的青少年前来学习汉语,并在通过相应的汉语水平考试后,进入市内相应的高校进行专业学习,使北海成为东南亚国家来中国留学的首选地和中国—东盟青少年培养基地

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一)进一步改进德育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继续树立“教书育人、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认真研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和把握未成年人成长的规律。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作用,以庆祝建国60周年为主题,以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为重点,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继续加强校外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探索推行中小学素质拓展计划,广泛开展与学科课程教学相衔接的校外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力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在广西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德育带头人。

(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把维护学校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知识教育,增强安全防范的能力。继续推进学校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坚持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师生安全。继续把开展“卫生优秀学校”创建活动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有机结合,进一步探索并形成“城乡清洁工程”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城乡清洁工程”引向深入。

(三)深入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要切实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各学校要紧密结合时代精神,形成自己的办学思想,用先进教育理念指导学校的工作。要认真总结提炼学校优良传统,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促进学校形成依法自主办学、自我发展、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推进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努力办好北海市第十八届中学生运动会。

(四)加强教育教学研究。认真执行《北海“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借鉴区内外先进地区的教育科研的经验,把握教育科研的动态和重点,制定《进一步加强北海市教育科研工作方案》,提高教育科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教科研队伍的建设,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立足教育教学实践,开展校本研究,做好研究课题的实施和规范管理工作,对已结题的课题及时推广应用,推动先进的教育理论向教育教学实践的有效转化。启动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培养工程,建立北海市教科研实验基地12个,提高我市教育科研水平。

(五)加大对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力度。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继续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及学校优秀中层干部培养工程,深入开展“园丁工程”培训计划,积极推行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建立优秀干部、教师到北京西城区等地区挂职学习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干部和教师的管理和专业水平,培养一批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学科骨干教师,努力打造一支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和干部队伍。

(六)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健全市、县(区)两级督导网络,努力构建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督导机制。督促财政教育投入依法做到“三个增长”,开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收学杂费后,财政预算内经费足额拨付学校的专项督查;开展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督查,确保中小学正常运转的经费。继续开展合格学校评估和学校安全、卫生专项督查工作,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

(七)要重视学校体育、卫生和美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两个《条例》,实施《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机制,切实改善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广泛开展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标准》,增强学生的体质。规范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防治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珍爱生命教育,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提升学生审美素质。

(八)加强学校后勤保障和勤工俭学工作。认真落实全区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暨学校后勤工作现场会精神,建立教育后勤准入制度,加强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工作。

五、稳妥实施绩效工资,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讲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认识维护稳定工作,把教育系统稳定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进行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稳妥实施绩效工资,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维护教育系统稳定。

(二)周密部署,稳步推进。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绩效工资的实施。要制定和完善实施绩效工资维护教师队伍稳定的预案,切实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妥善处理代课和民办教师问题,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关心他们的困难,切实把已有的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要大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成就,特别是优秀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要把做好教师稳定工作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的进程,广泛开展国情、区情和形势教育,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当前形势和有关政策,认清肩负社会责任,增强法制观念,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稳定大局。要结合绩效工资的实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师德,使全市教师树立大局意识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同时,要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北海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六、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促进北海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北海教育科学发展。把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使全体党员成为科学发展观的坚定信仰者、自觉实践者和积极促进者,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市教育工作,推进北海教育科学发展。

(二)继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不断开创北海教育新局面。要在去年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切实解决阻碍教育发展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机制体制、工作作风等问题,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教育观念的大转变,实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突破,努力开创北海教育新局面。

(三)切实抓好组织建设,加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领导干部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领导干部执行能力的建设,不断提高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同时,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建立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全面开展市直学校党支部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在教育党员提高党员素质的同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适时召开局第二次党代会。

(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治教。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建立廉洁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继续做好廉洁教育进课堂工作,培养廉洁理念和廉洁行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开展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依法治教,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继续推进创建教育收费合格学校活动,清理和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建立和完善我市“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监督”的招生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规范学校内部教育市场,为师生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

(五)深入基层,打造服务型机关。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建立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开展“转变作风,促进发展”的主题活动,打造服务型机关。建立并执行局领导班子调研和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解决学校突出问题。要关心教职工,了解教职工的实际生活情况,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对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投身于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主战场。加强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和信访接待工作。

(六)强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结合绩效工资的实施,推进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教师任用机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教师考核、聘任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工作。努力创造条件改善教师生活条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广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激发教师的创造性。协调解决教师入编和代课教师问题。

版权所有 (C) 1999-2007, 北海政府网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桂ICP备060064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