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北海市科学技术局 |
| 办理事项 |
科技成果鉴定 |
| 申办条件 |
1、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或验收; 2、获得行业准入; 3、获得新产品登记; 4、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 5、通过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 6、获得登记的计算机软件; 7、具备成果认定资格的机构认定的其他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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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申请成果鉴定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成果鉴定申请报告; 2.填写并提交《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和项目全套技术资料,包括: (1)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2)技术研究总结报告; (3)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包括原始记录); (4)设计与工艺图表; (5)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以及国家认定的有资格开展检测任务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检索材料和查新结论报告; (6)质量标准; (7)项目工作总结; (8)用户使用情况报告; (9)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10)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11)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 全套技术鉴定材料必须是打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整齐。 市级下达的科技项目,由北海市科技局组织鉴定。 计划外项目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鉴定。 |
| 办理程序 |
1、提交成果的相关材料; 2、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3、成果登记机构初审意见; 4、公告(异议处理); 5、确认成果后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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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受理申请之后30天内 必须作出是否组织鉴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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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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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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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性质 |
审核 |
| 办理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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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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