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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07年度北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项目的通知
北海市科学技术局  2008-01-15  来源:北海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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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北海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工作,根据《北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北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重点:


2007年度的奖励工作将贯彻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突出以产品创新为核心,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奖励一批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开发与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或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以及社会公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科技成果,尤其是重点奖励一批在近年组织实施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以产品创新为核心的创新计划中取得的技术含量高、效益好、对推动行业和全社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影响面大的重大科技成果。请各推荐部门在推荐时从总体上把握好这一导向和重点。


二、推荐项目的要求


(一)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并有肯定性的结论;


    (二)必须获得市级科技成果登记号(推荐本年度的科技进步奖项目,科技成果登记日期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1日);


(三)具备《北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


(四)推荐项目应当根据相关方面专家对其成果的评价结论,按照少而精的原则,择优推荐;


()对以往的缓评项目,如存在的实质问题已解决,可再推荐一次;


(六)推荐项目在推荐前,项目完成单位应将项目名称、简要内容、知识产权、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在本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或异议解除后方可推荐。


(七)推荐评审的项目必须由主管部门推荐;如果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由市科技局或县(区)科技局推荐。


二、推荐项目所需材料


(一)《北海市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二)《北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及相应的附件一式十套;


     推荐材料须按《北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填写并装订成册(其中2份推荐书和附件须是原件,用于存档,并请注明存档件。原件不退回,各单位自行存档),经由推荐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使用行政公章)后统一报送我办。有关推荐书、汇总表格可在北海科技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www.bh.gxsti.net.cn 


三、推荐项目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08年1月25日至2月25日


受理地点:北海市科技局综合科(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科技大厦六楼602)


联 系人:朱其宝、沈琼远


联系电话:0779-2026148


 


 


附件:推荐书表格


 


  


                        北海市人民政府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元月十四日


 



主题词:科技   推荐 奖励 项目  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科技进步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08115日印发       


                                               (共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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