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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性一票否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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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限20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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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提供材料的客观性、数据的准确性等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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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审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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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指标说明
下列指标说明按照《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中的指标排序进行。《城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中的指标说明参照下列解释执行。
一、基本情况指标
1.陆地面积: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海域面积: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3.总人口: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如果有常住人口数据,请填写常住人口数据;否则,填写户籍人口数据。
4.其中非农业人口:指标3中的非农业人口数。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5.GDP总量:以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填报。
6.年财政收入:以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填报。
7.年财政支出:以统计年鉴的数据为准填报。
8.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是指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9.工业增加值:以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填报。
10.第三产业增加值:以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填报。
11.全部工业企业职工平均人数:是指统计时期内平均每天拥有的劳动力人数,属序时平均数指标。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报告期内每天实有人数之和÷报告期月日数,年平均人数=(年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12, 或:=年内各季平均人数之和÷4,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计算填报。如果没有全部工业企业职工平均人数统计数据,请填写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工平均人数。
12.工业废水排放量:以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填报。
13.工业废气排放量:以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填报。
14.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以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填报。
15.本级科技三项费用:以统计年鉴或科技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填报。
16.本级科学事业费:以统计年鉴或科技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填报。
17.科普经费:以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18.风险投资基金:系指在考核年度内本地区风险投资基金总量,既包括财政投入的,也包括民间投入的,以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19.科技发展资金:以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0.专业技术人员数: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科学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的理、工、农、医科系毕业,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从工作实践中提拔,从事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技术的研究、教学、生产的专业人员和在机关、企业、事业中从事科学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以统计年鉴或科技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填报。
21.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以统计年鉴或科技统计年鉴的数据为准填报。
22.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申请数:系指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以统计年鉴或专利管理部门提供的当年数据为准填报。
23.授权专利数、授权发明专利数:以统计年鉴或专利管理部门提供的当年数据为准填报。
2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以统计年鉴或科技统计年鉴的数据为准填报。
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6.获得省(市、区)科技厅(委)的项目数和经费额:是指在考核年度获得省(市、区)科技厅(委)立项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总数及其计划拨款经费总额。
27.获得国家科技部的项目数和经费额:是指在考核年度获得国家科技部立项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总数及其计划拨款经费总额。国家科技部的项目包括: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973计划、研究开发统计建设计划(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中央级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国家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包括星火技术、火炬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生产力促进中心、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等。
28.科技管理部门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是指在设置独立科技管理部门的情况下,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科技管理部门编制人数和实际工作人员数。如果没有独立的科技管理部门,此项填写0。
29.科技管理部门中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人数:是指在设置独立科技管理部门的情况下,科技管理部门中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数。如果没有独立科技管理部门,此项填写0。
二、考核指标
1.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系指党委和政府专门召开研究重大科技进步工作的常务会议次数、听取科技进步工作汇报的次数以及是否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科技进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产生显著成效。要求对召开的会议及解决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其产生成效进行说明。考核重点是解决了科技进步工作中的什么重要问题和产生了什么成效。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会议纪要(录)。考核时可实地访查。
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在机构建设上,一方面是本级政府中设立有独立机构、编制和职能的科技管理部门的情况;另一方面,对市是所属区、县(市)设立有独立机构、编制和职能的科技管理部门的情况;对县(市、区)是所属乡镇(街道)设置专门科技工作机构或配置专人负责科技工作的情况。要求说明机构建设情况和本级科技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考核重点是本级科技管理部门履行职能情况。
3.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系指是否建立了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要求说明目标责任制的内容及实施情况和产生的成效。考核重点是目标责任制实施产生的成效。
4.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系指本级政府是否制定了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是否制定了各类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及实施情况。城区、县和县级市重点是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考核重点是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的落实和产生成效情况。
5.加强人才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及落实情况:系指本级政府为加强人才工作制定的各种政策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及其实施产生的成效情况。考核重点是具体政策措施落实和产生成效情况。
6.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系指农业科技推广、科技信息系统、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中介组织和机构等的建立和运行及产生成效。考核重点是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同时考核服务机构的运行情况。
7.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系指政府财政和科技管理等部门以及民间建立的包括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资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在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及其运行情况。要求详细说明本级科技三项费的运用领域、管理方法及产生成效情况。考核重点是本级科技三项费等各类科技投入的使用和产生成效情况。
8.科普工作情况:系指有关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工作情况、科普活动中心建设情况、科普工作经费及使用情况、组织大型科普活动的情况等。考核的重点是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工作情况和科普工作经费及使用情况。
9.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展及产生成效情况:系指本地区在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上所采取的措施及其产生的成效情况。考核的重点是其产生的成效情况。
10.本地区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情况:本指标考核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考核本地区在科教兴市(县)工作中在科技政策与管理、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特色产业培育、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等方面的独创性工作和突出成效;另一方面是考核本地区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情况。
11.GDP增长率、人均GDP: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12.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率、人均财政收入: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13.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率: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14.工业增加值率: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15.万元工业产值能耗: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工业能源消耗量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和工艺消耗的各种能源。由于各种能源原始计量单位不同,热值也不一样,因此必须折算成同一标准计量单位,才能汇总、对比和分析。这里采用的标准计量单位是“标准煤”。如果没有全体工业企业的有关数据,可以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数据代替。
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如果没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可以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代替。
1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包括从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款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18.城乡居民收入比: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19.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0.万人拥有医护人员数:以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1.人均邮电业务量: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邮电部门用于传递信息和提供其他邮电服务的总数量,以统计年鉴为准填报或由邮政、电信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如果城区中没有本城区的统计数据,可以用全市的平均数据代替。
22.工业三废排放:指本地区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以统计年鉴或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3.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科技三项费用指各级政府预算用于科技支出的费用;本级财政决算支出系指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按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或统计年鉴填写。
24.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决算增长比例:根据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或统计年鉴填写。
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以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26.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科学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的理、工、农、医科系毕业,以及国民经济各部门从工作实践中提拔,从事理、工、农、医等自然科学技术的研究、教学、生产的专业人员和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科学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以统计年鉴或科技统计年鉴为准填报;
27.获得上级政府科技进步奖励项目数:对市系指获得的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的总项目数;对县和区系指获得的市或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的总项目数。以科技管理部门统计的当年数为准填报,并附成果公报或证书。
28.10万人专利申请数:系指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件数。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以统计年鉴或专利部门提供的当年数据为准填报。
29.10万人授权专利数:以统计年鉴或专利部门提供的当年数据为准填报。
30.年技术合同成交额:以科技管理部门统计的当年数据为准填报,也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或统计公报为准填报。
31.实用科技成果转化数量:系指本地区当年在工业和农业等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自身开发或引进、并得到实际应用的科技成果数量。以科技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3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按统计年鉴、科技统计年鉴或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33.上级政府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系指上级政府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以科技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3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通过ISO系列等标准认证的比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以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填报。
三、相关指标间的关系
在填写基本情况指标和考核指标数据时,请注意其中部分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包括:
1.(考核指标22)=(基本情况指标12、13、14)/(基本情况指标9),即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工业增加值。
2.(考核指标23)=(基本情况指标15)/(基本情况指标8),即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的比例=本级科技三项费用/本级财政决算支出。
3.(考核指标25)=(基本情况指标24)/(基本情况指标25),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
4.(考核指标26)=(基本情况指标20)/(基本情况指标3),即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专业技术人员数/总人口。
5.(考核指标28)=(基本情况指标22)/(基本情况指标3),即10万人专利申请数=专利申请数/总人口。考核指标29与此类似。
6.(考核指标32)=(基本情况指标21)/(基本情况指标9),即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
4 考核程序和应用方法
一、考核程序
1.各个县(市)、区均须先根据科技部制定的《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的具体要求,对照科技进步考核指标中三项一票否决指标(包括指标1、指标2和指标23)的要求,评价本地区是否能达到一票否决指标规定的要求?只要有一项不能达到要求,只填写《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中的“基本情况”和“考核内容及指标”中的定量考核指标,报送地市和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如果三项一票否决指标均能达到要求,完整填写《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表》,准备各个考核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地市科技管理部门。
2.各地市根据科技部制定的《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的具体要求,填写《城市科技进步状况申报表》,准备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连同所辖县(市)、区的考核材料一并报送省级科技管理部门。
3.各地市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核准各市、县、区提供的各种考核材料是否齐全,各种数据是否准确可靠。考核可采用实地考察、数据审核、听取汇报等方法。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科技进步考核组,对材料齐全、各种数据准确可靠的市、县、区,首先考核其三项一票否决指标是否能达到要求,如果其中有一项指标未达到要求,即视为未通过考核。
5.考核组对三项一票否决指标均达到要求的县(市)和城区,按照考核计分方法计算出考核得分。
6.根据得分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提出通过考核的县(市)、区建议名单。同时,对达到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要求,并且所辖60%县(市)、区通过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考核的地市,作为通过考核的地市建议名单。接着,结合考虑各地区科技工作的特色和成效提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的建议名单。将建议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同报科学技术部。
7.科学技术部审核并确定通过考核的市、县、区名单和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名单。
二、对一票否决指标的要求
1.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指标1):要求由党委或政府召开专门研究解决科技进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专题会议和听取科技工作专题汇报的次数每年分别不少于两次(每年共四次),并切实、有效和及时地解决了科技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指标2):要求本级政府中设立独立科技管理部门。同时,对市,要求所属区、县(市)全部设有科技管理部门;对县(市)、区,要求所属乡镇(街道)全部设置专门科技工作机构或配置专人负责科技工作。
3.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指标23):考核时采用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但须报国家科学技术部核准。建议市本级科技三项费用所占比例不低于1.3%;县、区本级科技三项费用所占比例:东部地区1.3%以上;中部地区1.1%以上;西部地区及国家级贫困县1.0%以上。
三、计分方法
1.本考核指标体系包括34项指标,标准分总和1000分(城区890分)。考核指标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类。定性指标包括指标1至指标10,标准分总和400分,主要用于考核难以量化的科技进步工作领导与管理情况。定量指标包括指标11至指标34,标准分总和600分(城区490分),主要用于考核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科技自身发展情况。被考核地区的考核得分采用多指标评价理论中的加性加权法计分。该计分方法是将被考核地区在各个考核指标上的得分相加作为该地区的考核得分。
2.被考核地区在定性指标上的得分由考核组成员用定性指标计分表根据被考核地区提供的考核材料和必要的实际考察,判别在各个定性考核指标上达到的水平,对照定性指标计分表上的要求进行打分。对非一票否决指标,打分在0至10之间,且如果某个被考核地区在某个考核指标上非常优秀,最高可以给该指标打10分;如果某个被考核地区在某个考核指标上非常差,最低可以打0分。对一票否决指标,如果刚好达到要求,打6分,如果高于基本要求,最好可以打10分。该地区在某指标上的得分为考核组各成员对该指标打分的平均值乘以该指标的计分系数。
3.定量指标可以分为其指标值越小越好的指标(指标15和指标22)和指标值越大越好的指标(包括别的所有定量指标)两类。被考核地区在定量指标上得分计算方法的基本原理是:以各指标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值或参评单位平均值为基准。如果某个地区在某项指标上的取值达到其平均值,可以得该指标的标准分的60%;如果某个地区在该指标上的取值在所有参评单位中最优,则得标准分的100%;如果某个地区在该指标上的取值为0或小于0,得0分;如果取值是别的情况,在两个线性函数上线性变化。根据上述思想,定量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
若该指标的取值越大越好,则
标准分×{0.6+[(1-0.6)×(实际值—平均值)/(最高值—平均值)]},
当 指标实际值≥平均值
得分=
标准分×0.6×实际值/平均值, 当 0<指标实际值<平均值
0 当 指标实际值≤0
若该指标的取值越小越好,则
标准分×{1-0.4×(实际值—最优值)/(平均值—最优值)},
当 指标实际值〈平均值
得分=
标准分×0.6×(最差值—实际值)/( 最差值—平均值),
当 指标实际值≥平均值
定量指标的打分计算公式已经编制在《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信息系统》中,应用该信息系统可以对定量指标自动打分。
5 考核表和申报表填写及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考核表和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地区名称须与本地区政府公章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
2.“地区类别”中,区指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中的城区(非农人口不低于70%);县包括县、市(县级市)、县级郊区(非农人口低于70%)、旗。填写考核表时,在相应类别上打“√”。
3.主要负责人签章,须是本地区政府正职领导签字或盖章。
4.考核表中数据和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工作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
5.地区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GB/T2260-1999)填写。
6.基本情况和考核指标中的每个数据栏均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能空白。基本情况和考核指标中除特殊注明外均填写两年的数据。所有数据除指明是本级之外,均填写全市、全县或全区所辖的数据。涉及到人均量的指标,如人均财政收入,其总人口均按常住人口数计算。
7.涉及价格因素的指标,均以现价计算;指标值如有小数,请保留两位小数。
8.部分考核指标和基本情况指标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关系,如(考核指标23)=(基本情况指标15)/(基本情况指标8),即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的比例=本级科技三项费用/本级财政决算支出,在填写有关数据时,必须保证数据之间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二、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
1.凡是能达到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要求的县(市)和区,均须提交三套考核材料:一套是两份单独的考核表;另一套包括考核表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还有一套包括考核表和所有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对达不到一票否决指标要求的地区,只须提交两份单独的考核表。
2.凡是能达到三项一票否决指标要求的地市,均须提交两套材料到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一套是两份单独的申报表;另一套包括申报表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
3.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建议通过考核的地区,均需要报送两套材料到国家科技部:一套是两份单独的考核表或申报表;另一套是包括考核表或申报表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对不能通过考核的地区,只须提交两份单独的考核表或申报表到国家科技部。
4.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如果是复印件,必须保证复印后字迹清楚。同时,必须保证考核表或申报表中数据与考核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
5.各市、县、区在准备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时,只提供最关键和最能说明情况的,不相关或关系不密切的不要提供,尽量减少证明材料的数量。特别要求,除本级科技三项费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考核指标23)的证明材料外,其它所有指标的证明材料不能超过200页,否则视为材料不合格。
6.每套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每份均须加盖政府公章。所有材料的装订顺序:先是考核表或申报表和材料总目录,然后按照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考核指标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中规定的顺序提供各个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汇总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必须保证每份打印和复印材料都清晰可读,只要有材料打印或复印不清楚,视为材料不合格。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须随同材料报送所有参与考核地区(包括一票否决指标不能达到要求地区)的考核指标值和得分数据软盘。考核信息系统软件可从网站(http://www.zwjlab.net)上下载。
8.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对材料要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如果有材料字迹不清楚,或者考核表中数据与考核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不一致,或者材料页数超过规定要求等,必须要求其对准备的材料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考核指标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
对县(市)和城区,10个定性指标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归类为5部分:一是党委和政府召开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科技工作专门汇报的会议纪要(录)(指标1);二是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相关材料(指标2);三是关于科技进步、加强人才工作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指标3、4和5);四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指标6);五是定性指标的其它证明材料。
对24个定量指标,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归类为2部分:一是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指标23);二是除本级科技三项费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外的其它定量指标的证明材料。对这些定量指标,如果是统计年鉴上直接有的数据,直接提交一本统计年鉴即可;如果统计年鉴上没有,可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在证明中,应简单说明数据的来源和计算依据,每个定量指标的说明不超过一页。
对地市,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参照对县(市)和城区的要求准备和提交。
所有证明材料按照上述顺序装订,各部分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细说明如下:
1.党委和政府召开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科技工作专门汇报的会议纪要(录)
按照表1的要求列出所有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专门汇报的清单,只提交每年各4次最重要的会议纪要(录)。
表1 党委和政府召开研究重要科技工作会议和听取汇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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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会议(听取汇报)主题 |
时间 |
地点 |
参加领导及部门 |
讨论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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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
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是:填写表2;提交由本级政府发文的最新“三定”方案文件,提交科技管理部门在政府年度考核中的考核结果证明材料。表2中的下属地区,对地市,是指下属的县(市、区);对县(市、区),下属地区是乡镇和街道。
表2 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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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下属地区
名称 |
科技管理部门(机构)负责人 |
科技管理部门(机构)编制人数(人) |
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实际人数
(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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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明本级政府中科技管理机构的职能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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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科技进步、加强人才工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是:填写表3,列出本级政府在考核年度之前和考核年度内制定并在考核年度内实施的关于科技进步、加强人才工作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提交考核年度内新出台的、最具代表性的法规、规章和政策作为证明材料。
表3 关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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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制定时间 |
制定部门 |
类别(法规、规章和政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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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是:填写表4,列出本地区内包括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孵化器等在内的各类、各种所有制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清单;提供最多3个运行状况比较好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产生成效的证明材料。
表4 主要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清单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成立时间 |
总人数(人) |
本科及本科以上人数(人) |
主要服务内容 |
考核期年平均服务性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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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性指标的其它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一方面可用于反映党委和政府召开重要科技工作会议解决的重要科技问题和产生的成效、各种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产生的成效、科技进步工作的特色、以及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情况等;另一方面可用于反映本地区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科普工作情况、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展及产生成效情况等。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是:填写表5;提交最多4项、最能反映考核要求的材料,这些材料不一定覆盖到每个定性考核指标。
表5 其它定性指标的证明材料清单
6.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
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是:填写并提交表6和表7;人大通过的预(决)算报告(必须附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科技计划项目清单、拨款单清单和拨款单。如预决算报告中的数据与表格中的数据不一致,请说明原因。特别说明,在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中,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农业支出等是与科技三项费用并列的科目,不属于科技三项费用的范围,不能列入科技三项费。
通过填写表6,一方面说明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的计算依据,另一方面说明本级科技三项费的使用领域和使用经费的主管政府部门。关于经费使用领域,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所列的支出情况与所附单据之间应能相互对应。
表6 本级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及其使用情况
|
本级科技三项费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 |
|
考核年份 |
本级科技三项费用(万元) |
本级财政一般决算支出额(万元) |
本级科技三项费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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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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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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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科技三项费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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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使用领域 |
经费主管部门 |
经费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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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拨款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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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付款人 |
收款人 |
拨款金额
(万元) |
拨款日期 |
用途 |
|
全称 |
开户银行 |
全称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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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计分表
一、定性指标评分表
地区名称: 地区代码: 考核年份:2005年-2006年 评审人: 评审日期:
|
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
标准分 |
计分等级 |
计分系数 |
得分
(打分得分*计分系数) |
|
打分 |
|
1 |
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和领导情况 |
50
|
会议和专题汇报质量高、次数多,并很好地解决了实际问题 |
会议和专题汇报次数分别不少于2次,并较好地解决了实际问题 |
未达到一票否决指标的要求 |
5 |
|
|
10 |
9 |
8 |
7 |
6 |
0 |
|
2 |
科技管理部门机构建设与履行职能情况 |
50 |
科技领导和管理机构健全,职能发挥很好 |
科技领导和管理机构健全,职能发挥较好 |
未达到一票否决指标的要求 |
5 |
|
|
10 |
9 |
8 |
7 |
6 |
0 |
|
3 |
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
30
|
很好建立和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且成效显著 |
较好建立和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成效较好 |
初步建立和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
未建立目标责任制 |
3 |
|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
4 |
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
30 |
有健全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并很好落实,成效突出 |
有健全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并较好执行,有明显成效 |
初步建立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并得到一定的执行,且有一定成效 |
无科技进步法规和政策措施 |
3 |
|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
|
|
|
|
|
|
|
|
|
|
|
|
|
|
|
|
|
|
指标序号 |
指标名称 |
标准分 |
计分等级 |
计分系数 |
得分
(打分得分*计分系数) |
|
打分 |
|
5 |
加强人才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及落实情况 |
30 |
加强人才工作有多种政策措施,并得到有效落实,建设起了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
加强人才工作有不少政策措施,并得到一定落实,建设了一支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
加强人才工作有一些初步的政策措施,并开始落实,建设了一支有一定水平的人才队伍 |
无加强人才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 |
3 |
|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
6 |
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
30 |
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完备,运行高效 |
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较完备,运行良好 |
初步建立起了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并开始运行 |
无科技创新服务机构 |
3 |
|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
7 |
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
30 |
各类科技投入资金多,且有效运行,特别是科技三项费使用合理,效果好 |
各类科技投入资金比较多,且正常运行,科技三项费使用比较合理,效果比较好 |
各类科技投入资金有一定规模,且正常运行,科技三项费使用不存在明显的问题,效果一般 |
各类科技投入很少,科技三项费使用存在问题 |
3 |
|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
8 |
科普工作情况 |
30 |
很好地建立了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比较充足的科普经费,且很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
较好地建立了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能够有效开展工作的科普经费,且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
初步建立了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少量的科普经费,且开展了一些工作 |
无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
3 |
|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
9 |
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开展及产生成效情况 |
40 |
产学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政策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
产学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政策措施有效,成效明显 |
产学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方面有一些政策措施,且取得一定成效 |
未开展产学研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
4 |
|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
10 |
本地区科技进步工作的特色及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情况 |
80 |
本地区科技进步工作特色鲜明,科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成效突出 |
本地区科技进步工作特色明显,科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成效明显 |
本地区科技进步工作有一定特色,科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有成效 |
本地区科技工作无特色 |
8 |
|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定量指标计分表
地区名称: 地区代码: 考核年份:2005年-2006年 评审人: 评审日期:
|
序号 |
三级指标名称 |
单位 |
标准分 |
考核年度指标得分 |
两年平均
得分 |
|
2005年 |
2006年 |
|
11 |
GDP增长率 |
% |
20 |
|
|
|
|
人均GDP |
元 |
20 |
|
|
|
|
12 |
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率 |
% |
20 |
|
|
|
|
人均财政收入 |
元 |
20 |
|
|
|
|
13 |
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长率 |
% |
20 |
|
|
|
|
14 |
工业增加值率 |
元/人•年 |
20 |
|
|
|
|
15 |
万元工业产值能耗 |
吨/万元 |
20 |
|
|
|
|
16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年 |
20 |
|
|
|
|
17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元/年 |
20 |
|
|
|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 |
% |
10 |
|
|
|
|
18 |
城乡居民收入比 |
|
20 |
|
|
|
|
19 |
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 |
% |
20 |
|
|
|
|
20 |
万人拥有医护人员数 |
人 |
20 |
|
|
|
|
21 |
人均邮电业务量 |
元/人 |
20 |
|
|
|
|
22 |
工业三废排放 |
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 |
吨/万元 |
10 |
|
|
|
|
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气排放量 |
吨/万元 |
10 |
|
|
|
|
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 |
吨/万元 |
10 |
|
|
|
|
序号 |
三级指标名称 |
单位 |
标准分 |
考核年度指标得分 |
两年平均
得分 |
|
2005年 |
2006年 |
|
23 |
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 |
% |
50 |
|
|
|
|
24 |
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决算增长比例 |
% |
40 |
|
|
|
|
25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 |
% |
30 |
|
|
|
|
26 |
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 |
人 |
30 |
|
|
|
|
27 |
获得上级政府科技进步奖励项目数 |
件 |
20 |
|
|
|
|
28 |
10万人专利申请数 |
件/10万人 |
10 |
|
|
|
|
29 |
10万人授权专利数 |
件/10万人 |
20 |
|
|
|
|
30 |
年技术合同成交额 |
万元 |
20 |
|
|
|
|
31 |
实用科技成果转化数量 |
项 |
20 |
|
|
|
|
32 |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 |
% |
20 |
|
|
|
|
33 |
上级政府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 |
家 |
20 |
|
|
|
|
34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通过ISO系列等标准认证的比例 |
% |
2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