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7年度企业年检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07年度企业年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凡是2007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含分支机构)一律要参加2007年度检验。
2、提交年检材料时间: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
3、各企业(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原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企业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我局将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予以处罚。
4、年检地点: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同时设立企业年检窗口,办理年检手续;市工商局年检窗口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广东路),联系电话:3205375、3205105、3205376;合浦县工商局年检窗口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廉州大道廉州广场对面),联系电话:7201577、7201557;海城分局年检窗口设在海城分局办照大厅(三中南里二巷18号),联系电话:3073205;银海分局年检窗口设在银海分局内(北部湾东路),联系电话:2057060;铁山港分局年检窗口设在铁山港分局内(南康镇朝阳大道北段64号),联系电话:8602671。
5、属市局登记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除外)全面委托辖区工商局、分局进行年检,也可以到原登记机关年检。农民专业合作社不需办理年检。
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