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
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全方位和高水平的服务,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效率,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创造条件,现就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落实纳税人的减负工作
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业务所需报送资料及数量, 一律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7〕1084号)的附件(《办理涉税事项操作指南》)要求执行,不得额外要求纳税人报送其他资料或增加报送数量,彻底解决纳税人“多头报送、多次报送、重复报送”等问题,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额外保留或增加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及数量的,必须书面上报市局主管业务部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经自治区国税局“两个减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保留或增加.
二、全面推行“一窗式”管理和“一站式”服务
各县(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统一按“综合服务”窗口设置,所有“综合服务”窗口均可受理除金税工程业务外的所有涉税事项。办税服务厅要采取培训或互帮互学等方式逐步提高各个综合服务窗口的业务处理能力,同时要积极引导纳税人办税,平衡各窗口的业务量,缩短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
凡属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办税业务,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由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各县(区)国税局要建立健全衔接有序的工作传递制度,形成涉税事项在前台集中受理、业务在内部流转、调查在外部进行、质量在后台控制的办税运作模式。
三、打造科技化、人性化的纳税服务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系统、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功能。将网上申报系统、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推广应用到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纳税人,并覆盖到所有税种。要积极辅导与引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报送财会报表。同时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银税一体化模式,不断提高个体税款扣缴率。
(二)在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国税局的工作部署稳妥推进货运发票、收购发票等抵扣凭证的网上认证。各县(区)国税局要组织开展对纳税人的相关操作培训,提高纳税人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纳税服务技术手段和信息资源。
(三)进一步发挥税务网站、平台的服务功能。在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做好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国税专栏的维护和信息实时更新,为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查询涉税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渠道;拓宽市局综合服务短信平台的应用范围,充分发挥平台的纳税提醒和税法宣传功能;大力宣传“12366”纳税服务平台,引导纳税人使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四)将征管网络覆盖到乡镇税务所。按“机构统一、职责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考核统一”的要求,完善乡镇税务所硬件设施,增设信息网络节点,促进乡镇税务所信息化建设和日常征管工作的有效开展,解决边远乡镇纳税人办税难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相关制度
(一)各县(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均要按《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广西国税系统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等四个制度的通知北市国税函〔2008〕88号要求,建立申报期值班长制度,即在纳税申报期由办税服务厅领导轮值,在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工作区摆放“值班长”牌。有条件的应专门设置值班长工作台,负责申报期内纳税人办税有关事项的指导协调,直接听取纳税人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纳税人办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申报期内办税工作正常运行。
(二)实行申报期分期申报纳税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各类纳税人分别安排在申报期不同的时段申报纳税,合理分流纳税人,均衡使用纳税申报期办税时间,缓解申报期后期纳税人排长队状况,有效解决办税服务厅申报期工作“前松后紧”的老问题。
(三)推行办税预约服务制度。对办理涉税事项时间较长、或办理时间有特殊要求的纳税人,通过发放“预约服务卡”等方式,与纳税人预约办理时间,安排专人为纳税人提供特色服务,如预约登记、预约认证、预约购票等。
(四)跟踪落实好“三项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将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情况列入督查范围,进一步提高国税机关行政效能。
五、以规范执法促进纳税服务
树立“公平、文明执法是最好的纳税服务”、“公平、高效、和谐的税收环境是最好的纳税服务”的理念。各征管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以严格执法促进纳税服务。在日常征管工作中,既要规范执法,又要注意预警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的过错,有效防止和化解征纳双方的风险,降低征纳成本,促进和谐征纳关系.
六、多渠道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
(一)加强综合征管软件的操作培训,有效提高“三员”(办税服务厅人员、稽查员、管理员)的操作水平及业务处理能力,规范操作各种办税业务,避免操作失误,特别是避免多征、误征税费给纳税人造成的影响。
(二)加强综合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前台办税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更新税收业务知识,在办税过程中能准确、快速解答纳税人的咨询。
(三)继续开展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大力开展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服务纳税人、奉献社会”、端正行风、文明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道德素质和执法水平。
七、统一和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
根据自治区国税局要求和部署,适时在各县(区)国税局办税大厅配置电子排号系统,规范纳税人办税排队秩序;按照全国统一标准更换各县(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牌匾标识,设置统一的主题墙、警示牌、窗口牌,提供统一的办税服务指南手册等,打造庄重、和谐的国税机关形象。
八、创新外部协作机制,拓宽与纳税人沟通渠道,实现纳税服务整体优化
(一)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全面推动我市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分类管理与服务措施,倡导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积极探讨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工作。通过联合办证,提高税务系统办证工作效率,节省纳税人的办税时间与成本,切实为纳税人减负。
(三)制定涉税基础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完善国税与工商、地税、质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交换协作办法,及时掌握管户动态变化情况,有针对性清理漏征漏管户,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四)增强征纳双方在纳税服务上的互动,不断改进纳税服务方式和手段。各县(区)国税局要正确对待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和涉税问题投诉,多渠道、多层次了解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分析纳税人提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单位(部门)能够解决的,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市局相关部门处理。通过加强纳税服务需求分析,及时改进工作存在问题,促使纳税服务不断优化,推动税收工作和谐发展.
九、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考核监督机制
(一)各县(区)国税局要积极探索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对办税服务厅人员考核可利用技术手段对综合征管软件数据进行加工,清分出前台人员承办的业务类型和数量,根据设定的业务类型分值,自动生成工作绩效,为考核奖惩提供依据。
(二)借助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办税及执法情况自动跟踪和考核,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责任追究。
(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采取问卷调查、纳税人定期回访等形式对各级国税机关及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评价与监督,充分发挥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监督作用。对于在纳税服务工作中因违反服务承诺被纳税人投诉或出现严重影响全市国税系统声誉或形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北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