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
一、业务概述: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办理纳税申报
一、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纳税申报表》一式二份
2.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3.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5.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7.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税务机关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申请延期纳税申报
一、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申请延期纳税申报报告及有证件、资料
2.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税务机关承诺时限:20日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一、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2.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3.资产负债表
4.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支出预算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税务机关承诺时限:20日
房地产交易过户纳税申报
一、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房地产买卖合同复印件(单位纳税人)
2.判决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公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经判决、裁定、拍卖或公证转让的房地产,不提交第一项)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纳税人)
4.买卖双方居民身份证(个人纳税人)
5.房屋产权证明(单位、个人纳税人)
6.土地使用权证明(单位、个人纳税人)
7.购房发票(抵押或购置的房地产)
8.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纳税人)
9.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税务机关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涉及减免税审批的另加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