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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疏港大道沿线部分路口
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了确保我市疏港大道续建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和道路施工的交通安全,我支队决定于2008年5月28日至7月20日对疏港大道沿线的广东路、北京路、四川路路口实行单边封闭道路施工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并经过对现场查看,对施工提出了五点要求来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一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防护和组织疏导工作。
二是施工现场要设置全封闭围板,安装照明灯和红色警示灯,要在四川路施工段的南北端设置“前方施工,车辆慢行”、“道路施工,车辆改道”、“限速20公里”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导向标志等反光警示标志,并用反光锥筒或隔离墩引导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行驶。
三是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预定时间及时完成工程项目,不得随意拖延工期,影响交通的安全、畅通。
四是现场交通安全防护设置前,施工方要商请辖区交警大队进行现场指导,在施工期间要积极与辖区城建、交警部门联系,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五是施工期间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施工方要指派专人在现场协助指挥疏导交通。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