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范宁海申请续期养殖用海面积58.96亩,于2008年4月1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已批准确权发证,特此公告。
北海市海洋局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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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亩) |
所在海域 |
证书编号 |
使用期限 |
经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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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范宁海养殖场 |
58.96 |
银海区西村港 |
国海证 024500709 |
2008.1.1-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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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13 ′35.32″ 21°26′23.13″ 2、109°13 ′41.70″ 21°26′27.38″ 3、109°13 ′42.67″ 21°26′26.25″ 4、109°13 ′43.90″ 21°26′24.68″
5、109°13 ′44.07″ 21°26′23.55″ 6、109°13 ′43.65″ 21°26′22.36″ 7、109°13 ′43.24″ 21°26′21.64″ 8、109°13 ′39.29″ 21°26′1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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