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日富副厅长在会上讲话

会议现场
4月29日,全区海洋管理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黄日富、驻厅纪检组组长罗卫国,厅海域处、海环处、海监总队、沿海各市县海洋局、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山口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处及广西国土资源宣传中心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黄日富副厅长传达了全国海洋厅局长会议精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洋管理工作,2008年全国要全面推进海洋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完善海洋管理法制框架,强化海域使用管理,促进海洋开发秩序全面好转,全面监测和重点整治近岸生态环境,遏制近海海洋生态环境恶化,进一步拓展海洋权益维护与国际合作新领域,不断提升海洋公益服务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等。
黄日富副厅长对2008年我区海洋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1、以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登记管理办法》为契机,推进“以海换地”的海籍登记制度;2、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暴潮、海啸应急预案》和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推进全区海洋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3、以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为着陆点,促进我区海洋开发秩序全面好转;4、以《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为开展海洋管理工作的切入点,促进我区海洋事业可持续发展;5、以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执法令,继续开展“海盾2007”专项执法行动;6、以国家海洋局布置的工作任务为目标,继续抓好全区海洋管理基础性工作;7、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实践探讨海洋事业发展管理新问题。
厅海域处、海环处、海监总队领导在会上总结了2007年全区海洋管理工作,部署了2008年全区海洋管理工作。沿海三市海洋局、中国海监广西总队直属支队、山口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处、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