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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城区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进行督查调研座谈会纪要
北海市司法局  2008-05-2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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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对海城区司法所
国债项目建设进行督查调研座谈会纪要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为尽快贯彻落实自治区维护稳定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2008年5月16日上午,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李蔚书记带领市基层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督查组成员,到海城区政府进行督查,随即在市政法委李书记办公室召开了调研座谈会。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海城区司法局局长李锡贵汇报该区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该区辖一镇七办,即涠洲镇、高德办、驿马办、东街办、中街办、西街办、海角办、地角办,下达的司法所国债投资项目8个。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有3个(驿马、地角、海角),筹建中2个(涠洲、高德),待所在办事处搬(拆)迁时新建3个(东街、中街、西街)。其中,已建好搬进办公的只有驿马司法所,地角和海角司法所因人员没有到位仍未使用。到会的海城区区委书记、财政局长等主要领导认为,阻碍该区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进程的突出问题有二:一是资金严重不足。每个司法所的建设资金中,中央国债6.6万元,自治区补助0.5万元,北海市财政补助1万元,共8.1万元。而实际操作中,要完成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平均每所需投资15万元,每所缺口资金7万元。而该区街道办不是一级财政,缺口资金完全由区财政负担,要完成8个司法所建设项目缺口资金共计56万元。区财政非常困难,难以解决这巨额缺口资金。二是独立产权证难办理。镇、办行政中心普遍存在用地手续不全,房屋产权不全的问题,要办理司法所办公楼的独立产权证比较困难。
二、与会人员对如何从实际出发,加快海城区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进程等问题展开了讨论。李书记强调,已建好的司法所办公楼应尽快投入使用,筹建中的涠洲、高德司法所办公楼先动工。要多方筹措资金,解决司法所建设的缺口,力争于今年底前按质按量完成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
会议研究议定:
1、已建好的海角、地角司法所由海城区在一个月内配备好人员,做到专编专用,争取尽快搬进新址办公。
2、筹建中的涠洲、高德司法所建设在本月内要尽快动工建设。方案为:⑴涠洲司法所可与涠洲畜牧兽医站共同出资,共建一幢办公楼,建成后分割各自独立办公用房;⑵协调高德办将门前原旧办公楼二至三层拨给高德司法所,重新装修后作司法所办公用房。
3、因东街、中街、西街3个办事处计划搬(拆)迁,正报请上级批准,上述3个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随所在办事处搬迁(拆建)时一同建造。
三、座谈会后,市委常委、政法委李蔚书记带领督查组一行分别来到海城区驿马、高德司法所进行实地督查指导。
 
 
出席人员:李  蔚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伍国辉    海城区委书记
冯永昌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廖自强    海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学军    海城区政府副区长
劳子荣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冯  庆    海城区财政局局长
李锡贵    海城区司法局局长
陈仁美    海城区政法委副书记
吴  豪    高德办工委书记
龙少云    高德办主任
梁  源    驿马办主任
蔡德勇    市司法局基层科长
黄镜禧    市司法局法宣科副科长
李春媚    市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
记   录:曹慧怡    市司法局基层科科员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司法  国债项目 督查座谈会 纪要
  主送:市政法委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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