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 政协北海市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搜索

大学习 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
北海市司法局  2008-07-08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北司发[2008]30号
 
                        
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
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 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大学习 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处:
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 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司法  学习讨论活动方案  通知                     
  抄送:局领导
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8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25份)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
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 大检察官
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 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
 
 
在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在与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发表了重要讲话,进一步阐明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对政法战线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出了新要求。为了进一步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央政法委和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的讲话,精辟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和特殊重要性,全面论述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总的要求和重点工作,深刻揭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大问题,集中提出了关于政法工作及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则,进一步阐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统一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想认识的有力武器,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指导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和行动指南。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奠基工程,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我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组织落实,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上来,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更广范围不断增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自觉性,正确认清形势,准确把握市情,探寻发展规律,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组织我市广大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学习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文件,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
    1、要进一步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方向。要深刻领会司法行政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大责任和基本任务,深刻领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自觉做这面旗帜的践行者和捍卫者,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各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毫不动摇地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毫不动摇地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要进一步领会新世纪新阶段司法行政工作的形势和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努力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更加重视化解因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更加重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担负起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任务,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利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3、要进一步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努力为科学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努力为维护人民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切实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坚持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
4、要进一步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深刻认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宗旨和目的,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以人民满意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最终标准,坚决落实维护人民权益的各项要求,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改善民生的要求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更好地得以落实,使司法行政工作真正符合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
5、要进一步领会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的各项任务,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确保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端正执法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解决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突出问题,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使各级领导干部既懂法律、又懂政策,坚持把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统一起来;大力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真正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队伍。
    6、要进一步领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要认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认清科学合理的司法体制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认清我国司法体制的优越性和存在的不适应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原则、方向、目的、标准、重点,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
7、要进一步领会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要认清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听从党的指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机关得到贯彻落实。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中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联系实际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与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实际结合起来,要与我区正在开展的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结合起来,要与贯彻落实厅党委提出的“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确保取得成效。
   1、要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效落实到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按照北海市确定的今年经济工作的目标任务,围绕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大战略机遇,积极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努力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开展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大为“三农”服务力度.积极参与打击和预防经济领域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积极为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提供法律服务。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法律人才,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提供法律服务。
    2、要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落实到更好地为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上。紧紧围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化解矛盾为主线,把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3、 要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落实到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更好实施上。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扎实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抓好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带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4、要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落实到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上。紧紧围绕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切实管好司法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从源头上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的高素质。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真情关心、真心爱护司法行政干警,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大学习大讨论的方法步骤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从4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4月份至5月份上旬)。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本方案和当地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切实提高广大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学习讨论阶段(5月中旬至7月)。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周永康同志的工作报告,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要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司法行政队伍特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开展讨论,将全系统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三是整改提高阶段(8月至10月)。要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有效形式,认真总结和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在执法思想性、执法能力、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类,从深层次分析原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得出加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四是检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适当形式,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检查,看各阶段的工作是否扎实到位,查摆出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到位或制定了整改方案,是否有效推动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要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出总结。
各单位、各部门可根据上述时间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掌握活动进度。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请随时上报。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大学习、大讨论的效果。
   1、切实抓好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专题学习。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理论学习的中心内容,制定系统学习计划。要在各级领导干部自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比较”、“司法行政工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四个专题的学习。
    2、切实抓好新任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新招录司法行政干警和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的集中培训。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新任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新招录司法行政干警进行全员轮训。
3、切实抓好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普遍教育。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要以党的十七大文件、胡锦涛总书重要讲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文件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要内容,针对司法行政管理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不同特点,通过走进群众、讨论法治热点问题、开展以案析理、观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系列短剧、利用“五五”普法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律师协会要对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出计划安排,针对律师行业的特点确定活动内容,提出活动要求。
4、认真组织开展大宣讲活动。要开展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宣讲活动,聘请和选调理论宣传骨干和先进模范人物,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行宣讲,使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直接贯彻到司法所等司法行政基层单位,直接传达到基层每一名于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版报、墙报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开辟专栏,组织专题,集中宣传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促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广泛开展。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组织领导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动。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扎实推进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学习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扎实推进。确保这次大讨论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必要性,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特别是处以上干部更要以身作则,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为干部职工作出表率。
(三)创新活动载体,营造学习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精心策划,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促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广泛开展。
(四)注重实效,统筹安排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注意与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结合起来,使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过程真正成为深化认识、谋划思路、完善措施、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加强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我局决定成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冯永昌(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  倩(副局长)
方诗生(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启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劳子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唐学平(办公室主任)
        冯碧荣(监察室主任)
金忠楚(法制宣传科科长)
蔡德勇(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
林  丹(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郑伟莲(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叶献玑(法制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劳子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庆清同志担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与材料组、宣传组2个专门工作组。
(一)综合与材料组
组  长:张庆清
组   员:梁永贝、曹慧怡
(二)宣传组
组  长:董莹
组  员:陈嘉倩、黄镜禧、李春媚
版权所有 (C) 1999-2007, 北海政府网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桂ICP备060064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