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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北海市司法局  2008-07-0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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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司报〔2008〕16号          签发人:冯永昌
 
北海市司法局关于报送二00八年
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市府办:
     现将我局二00八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送你们,请审阅。
 
     附:《北海市司法局二00八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司法 工作总结  报告
 北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3日印
                       (共印18份)
 
 
 
附件:
北海市司法局二00八年
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08年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积极推动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1、进一步加大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的工作力度。为确保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要在年底前圆满的完成,我局把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作作为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具体措施:一是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为加强北海市司法所国债项目的建设,鼓励先进,调动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展,我局下发了《北海市司法局关于评选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先进司法所的通知》(北司发[2008]2号),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一定的资金,对2007年度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的先进司法所进行奖励,分别给予山口司法所、星岛湖司法所12000元和10000元的奖励。二是争取更多的配套建设资金。一方面我局积极向市政府报告和请示,争取理解和支持,解决和追加司法所配套建设资金。另一方面要求各县区司法局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把司法所配套建设资金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安排,逐年解决配套建设资金缺口问题。三是代市政府拟写了《关于对全市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进行督查的通知》和《北海市基层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督查方案》,目前已呈市政府审定。四是从4月份起每月对司法所国债项目工程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在抓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力度不够、动工迟缓、进展速度缓慢的单位和责任人,将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建议上级有关机关进行问责。2008年5月16日,市基层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督查组成员陪同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李蔚到海城区进行督查,李书记现场办公解决了司法所建设中遇到的很多问题。
截止目前,全市有30个司法所国债项目,已动工建设的司法所有17个(分别是合浦县的沙田、山口、白沙、公馆、闸口、西场、星岛湖、常乐、石康、曲樟、廉州;海城区的海角、地角、驿马、高德;银海区的侨港、铁山港区的南康),入驻办公有4个司法所(合浦县的星岛湖、白沙、山口;银海区的侨港)。到位建设资金总额是278万元,分别为国债资金204.6万元,自治区人民政府投入资金15.5万元,市人民政府投入配套资金30万元,县区人民政府投入配套资金5.95万元,乡镇人民政府投入配套资金5.95万元,社会捐资总额16万元。
2、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今年上半年,我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全区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意见》(桂办发[2005]7号)的精神,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实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我局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采取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横额、标语、版报、宣传车及“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正确处理矛盾,预防和避免纠纷发生,力争今年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到100%,村、社区、企事业、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要达到80%。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排查出生产经营、邻里、婚姻家庭、士地、山林、水利、滩涂、坟山、合同、债务等各类矛盾纠纷确460起,调处460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437起,调解成功率93%。防止民转刑案件1起。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到目前为止没有激发,也没有发现因为调处不当而引起杀人、伤害事件的发生。
3、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96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为188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为8人,帮教196人,安置196人,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100%,重新犯罪控制在3%以下。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政治上不歧视、生活上关心、工作上帮扶,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心。
4、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一是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要求对群体性事件、敏感案件的代理必须向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汇报同意后才能代理;二是整顿规范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我局以北司法[2008]13号文件《关于整顿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通知》下发县区司法局,对内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不统一接案、统一收费,超业务范围办案、办人情案、收费不办案等问题进行整顿。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大力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今年年初,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议和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五五”普法工作,努力增强全市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农(渔)民的法律素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经营管理,保障农(渔)民的合法权益,我局分别与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与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以及与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农(渔)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去年底至今年初,是北海银滩二期改造工程项目拆迁工作进入攻坚阶段的重要时期,矛盾纠纷多,群众上访多。因此,局党组选派、补充了精干力量,安排专用车辆参加银滩二期改造工程的法制宣传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并安排一名科长在政策法规宣传调处组现场办公,出动宣传车130多天(次)深入乡镇农村挨家挨户对群众进行国家法律、政策的宣传,耐心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悬挂横幅宣传标语5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册),接待群众来访500多人次,处理群众信访案件120多件,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二是3月5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到铁山港区营盘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用生动的事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为该镇的妇女党员干部上法制课,受教育的妇女达100多人次。授课结束后,又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现场为妇女同志提供法律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册(份),深授当地群众的好评。三是3月15日由市消协牵头,在北部湾广场开展的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工商执法人员及法律专家围绕主题“消费与责任”开展法律宣传及咨询活动。四是3月21日,会同市水利局在北部湾广场开展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日”《水法》宣传咨询活动。五是5月15日,与北海市残联联合组织在北部湾广场举行残疾人法律援助咨询活动,律师现场解答残疾人和群众提出的在就业、维权、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活动现场人头攒动,气氛活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法律服务领域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1、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管理机制。一是鼓励和引导律师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推荐和引导律师担任政府组建的法律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团成员,为政府法制部门解决政府部门的法律纠纷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二是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和“领导干部下访”活动担任法律顾问和调解人民群众的矛盾做参谋。三是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开展领导集体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了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的届满考核和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截止今年5月份,我市律师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64家。办理诉讼案件633件,其中刑事辩护及代理135件,民事诉讼代理435件,经济诉讼代理42件,行政诉讼代理21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件。接待法律咨询1120人次,法律援助案件29件。
2、加强公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截止5月份,我市2家公证处,14名公证员共办理公证3413件,其中国内经济公证603件,国内民事公证3959件,涉外公证1185件。
3、关注社会热点,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把农民工列入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为农民工提供服务,帮助农民工正确行使申请仲裁及诉讼权利,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快速办理,不审查家庭经济状况。今年共办理农民工民事案件15件,提供法律咨询30人次,其中市法援中心成功办理了13名农民工团体讨薪案,成功地为农民工追回报酬,为维护北海的社会稳定工作做出了贡献。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5件,其中,刑事案件52件,民事及其他案件63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 1135人(次)。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市中级法院刑事案件29件,办理民事及其他案件20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698人(次)。
4、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指导。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27家,担任法律顾问130家,代理诉讼事务77件,代理非诉讼事务32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7万元。
5、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桂司通[2008]53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市司法鉴定专项检查工作。4月初,我局对市属“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下发了通知,对这次检查的范围、任务、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作了详细部署。要求各司法鉴定机构从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资质情况和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情况两大类逐项进行自查,查找存在问题,形成自查书面报告,提出意见或建议。4月下旬,我局对还珠司法鉴定所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注意收集和总结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其不足之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四)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暨“创新年”活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扎实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暨“创新年”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暨“创新年”活动的通知》和市委政法委转发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从2月下旬起,认真抓好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暨“创新年”活动活动和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各项工作,坚持“五个相结合”,把工作引向深入。一是坚持把此次活动与学习、宣传、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相结合;二是坚持把此次活动与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三是坚持把此次活动与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相结合;四是坚持把此次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实际相结合;五是坚持把此次活动与加快科学发展、完善体制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取得明显的效果。广大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思想明显解放,工作干劲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等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重点抓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坚持竞争上岗,以激活内部用人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重视年轻干部、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从去年开始,在全局范围内展开全员竞争上岗工作,中层领导职务竞争上岗工作已顺利完成,一批德才兼备富有朝气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了中层领导岗位,目前我局35岁以下的中层干部有5名,占中层干部的29.4%,中层女干部有8名,占中层干部的47%。从4月份开始,我局党组又拿出机关科室的非领导职位进行竞争上岗,首创全市先河,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等环节,正在上报市人事部门审批。
3、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开展向四川灾区捐款活动。2008年5月12日四川特大地震灾难发生后,我局干部职工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支持灾区人民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党员、工会会员、退休干部、退休党员和市公证处、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单位和公证员、律师及员工响应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工青妇组织、自治区司法厅等的号召共捐款75330元。并且为了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得到升华,我局组织了以四川大地震为主题的感悟交流会,将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依法行政教育与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二、存在不足
(一)普法经费落实比较困难。虽然市委、市政府对普法经费保障落实比较重视,但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经费未落实,致使在开展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方面投入很少,远远跟不上我市开放发展的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未及时调整充实,致使一些工作的请示汇报带来不便。
(三)部分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未按要求在5月20日前动工。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乡镇政府、办事处要搬迁,造成司法所办公用地选址困难;二是资金短缺,造成原先谈好购房的,因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快而难产。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采取领导上课、科室讨论、干部谈体会等形式,举办专题辅导讲座,推动理论学习深入开展。
2、继续抓好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作,力争我市30个基层司法所国债项目于2008年底前建设完成。
3、按照“组织严密、秩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目标要求,抓好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4、做好“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
5、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好年度普法考试。
6、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完成第二次律师大会的召开,完成理事会成员的换届,并完成理事会工作的平稳过渡;继续对市律师协会的工作开展进行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自律性管理的“两结合”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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