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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行政工作会议汇报提纲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eihai.gov.cn/  2008-04-1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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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

工作会议材料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暨开展继续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主要精神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暨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于2008311日上午在南宁西园饭店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蒙平友,司法厅其它领导有颜发德、卫福喜、王荣华、刘启春、张君三、钟世范、闫忠献等,各市司法局局长、纪检书记(组长)和办公室主任,各监狱监狱长、书记,各劳教所所长、政委,厅属院校领导、厅机关中层领导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共300多人。我市先进集体代表——南康司法所所长钟景贵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卫福喜主持,会议议程有三项:一、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蒙平友作工作报告,二、政治部主任张君三宣读表彰决定并举行了授奖仪式,三、四个先进单位作了典型发言。

这次会议的精神主要体现在蒙平友厅长的工作报告中,主要有三点: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200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蒙厅长在会上总结了200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他说:2007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目标,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总体工作思路,团结奋斗,努力拼搏,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具体表现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监狱劳教工作成绩显著,司法所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二、高举旗帜,把握大局,进一步明确2008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蒙厅长说,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高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清,保稳定”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贡献。具体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扎实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他说:解放思想是永恒的课题,解放思想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扫除障碍、引领发展的重要法宝。在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要把握好三个问题:一要在思想认识上把握好“高度”,二要在转变观念上把握好“角度”,三要在改革创新上把握好“尺度”。既要敢想敢干,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紧密联系实际,扎实稳妥,不能盲目蛮干,真正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体现又好又快。

二是强化监狱劳教工作,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三项功能”,促进社会和谐,把人民调解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整合司法行政基层的各种资源、各支队伍、各项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定纷止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将社会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建立法律援助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快速审批和律师代理申请的绿色通道,形成并完善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司法救助、人民调解等衔接机制,加强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指导,完善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性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提高律师刑事案件的辩护和辩护质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四是强化普法依法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和现实需求,广泛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法律意识教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切实加强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和青少年、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现场经验交流会等,推进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带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努力创新普法形式和手段,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各类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办好普法精品节目、栏目,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网站、网页,积极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动漫大赛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开展法制文艺活动。调整充实普法专、兼职队伍,动员和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参加普法讲师团。

五是强化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探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工作的有效途径,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六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大力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要以去年11月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为契机,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抓紧第三批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确保今年如期完成,做好第四批建设项目的落实和建设。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县级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调研工作,为将县级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纳入国债建设项目打下基础。在司法所建设上,蒙厅长再三强调,2008年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要全部完工,要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下一步就是县区司法局办公楼的建设争取纳入国债项目,把县区司法局建设好。深入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选好配强司法所所长,全面提高整体素质,继续争取司法所人员编制,努力实现“司法所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的目标要求,要动员组织各级机关、各方力量对基层司法所分期分批实施定点帮带,安排机关干部到基层司法所挂职锻炼。

三、以全面落实厅党委总体工作思路为抓手,努力开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坚持把“抓班子”作为发展司法行政事业的关键环节。“抓班子”建设首先抓好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要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提高他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要提高他们把握司法行政工作规律性的能力。厅党委向全区司法行政干警提出“五个从我做起”(在努力学习、刻苦研究上从我做起,在团结协作上从我做起,在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上从我做起,在转变观念、锐意创新上从我做起,在艰苦奋斗、廉洁自律上从我做起),各级领导班子要自觉做到。

二是要坚持把“带队伍”作为全面完成司法行政各项任务的组织保证。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要有针对性地抓好三支队伍的建设,力争实现年内全系统在职公务员、在编律师和公证员不发生严重违纪案件和新的刑事犯罪案件,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不发生新的刑事犯罪案件,违纪案件明显下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培养锻炼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方锻炼成长,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注重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出色完成任务的干部,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重用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

三是要坚持把“促改革”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劲动力。要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要坚持用改革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和困难;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加快改革步伐,为司法行政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强大动力,切实加强市、县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作用,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各市要确定1-2个县为首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地区,逐步扩大试点工作,要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管理体制,努力推动法律援助机构列入司法行政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

四是要坚持把“强基层”作为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自身建设的重点工程。基层司法行政单位是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整个司法行政事业的根基所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关键在基层,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就抓住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我们要继续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千方百计帮助基层,时时刻刻挂念基层,真心实意为了基层,着力解决目前基层存在的设备装备落后、经费困难、人员编制少、队伍素质不高等突出困难和问题,要突出抓好司法所建设和监狱布局调整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这两大工作任务。力争加快出台《广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和《广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

五是要坚持把“创亮点”作为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努力方向。“创亮点”必须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有敢为人先的精神,做到不拘泥于传统的思维,不止步于已有的成绩,不束缚于现成的经验,只要是对党和人民有利,不违背党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看准了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大胆地干。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区直、中直驻桂单位“亮点”工作通报试行办法》的通知(桂办发[2006]47号),明确规定了“亮点”工作的12条标准。我们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选择一、二项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经过努力可以实现新突破的工作,作为“创亮点”的奋斗目标,努力打造“亮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年终要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亮点”工作评比活动。

六是坚持把“保稳定”作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首要任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和二七届二中全会上强调指出,我们必须牢记,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牢固树立维护稳定首位意识,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切实担当起维护稳定的职责。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监狱劳教单位都要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经常性排查与重要时段排查相结合,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理。要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着力促进解决解决“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账”等方面的问题。

最后,蒙厅长说: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举办这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之年,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之年,大事多,要事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振奋精神,高兴旗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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