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北海市政府副市长 刘宏武
同志们:
这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2008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冯永昌局长的工作报告,工作回顾实事求是,形势分析全面,工作思路清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扎实,我完全同意。应该说,司法局这几年工作有了很大进步,在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行政执法等职能发挥上,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取得了明显成绩,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它是在司法局班子及基层司法单位班子的共同带领下,司法行政战线的全体同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无私奉献所取得的,对市司法局的工作,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司法局一年来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深深的敬意。
关于2008年各项工作,冯永昌局长进行了具体部署,我不再重复,下面我仅就司法局如何继续保持这种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全市加快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讲三点意见:
一、解放思想,科学定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8年,我们迎来北京奥运会,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迎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喜事多、大事多、好事多,这是充满希望,大有作为的一年。特别是国务院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胡锦涛总书记在春节期间到广西考察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广西提出了“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西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广西已经站在一个历史的新起点,北海也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新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只有坚持继续解放思想,不断冲破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束缚,才能在新起点上进一步推动北海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实现率先崛起。目前,我市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暨创新年活动,我们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北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划》为契机,继续解放思想,把解放思想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围绕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法制宣传、基层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法制建设等工作,学习总结生动的实践典型,用成功的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努力使司法行政工作在解放思想中见到新成效。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紧迫性,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体现在履行新时期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保障我市跨越式发展上;体现在以人为本,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上;体现在促进协调发展,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上;体现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科学态度和务实作风抓各项任务的落实上。面对新的形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以高昂的激情创一流业绩。这是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保证。我们要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力培育和弘扬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务求实效的精神,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抓住发展机遇,努力工作,力争上游,推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在改革中突破,在突破中创新。这是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发展的动力。要按照上级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深化工作内容,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这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把服务为民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坚持执法为民,在实际工作中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工作手段,最大限度地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紧紧围绕中心,立足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下新形势下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从全市工作大局来看,司法行政工作承担着十分重要的任务。《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为北海的发展描绘了宏伟的蓝图,这不仅是全市工作未来十多年的奋斗目标,而且是司法行政工作所要牢牢把握的大局和中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全市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更加自觉地肩负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和任务。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优化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找准司法行政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坚持把“保稳定”作为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首要任务。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和十七届二中全会上强调指出,我们必须牢记,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都要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给合,经常性排查与重要时段排查相结合,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当前,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深入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全面排查、领导包案、逐案督办、责任倒查等措施办法,下大力解决各类信访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协助市委、市政府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广泛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着力促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帐”等方面的问题。要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司法所建设问题。“要想后院不起火,首先建好司法所”。这是富川县的经验并得到自治区领导的肯定。司法所建设得好与坏,确实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大家知道社会转型时期矛盾增加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可回避的。必须调处好,化解好。改革是对各种社会利益进行调整,大发展也必然引发大的利益冲撞,这都会产生一些矛盾和纠纷。这些矛盾和纠纷,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调解纠纷,化解矛盾需要我们司法行政做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处在矛盾前沿,要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中,他们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刚才,冯局长在工作报告中说到,2006年,我市作为全国第二批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单位之一,国家发改委、自治区发改委先后下拨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自治区和市财政下拔了配套建设资金,要求去年底全部完工,但只有14个司法所开工建设,其中只有3个司法所完工并入驻新的办公大楼,这与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发改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差距太大。县区政府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化解矛盾维护北海稳定的工作抓,今年要加大力度,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财政上给予支持,年底要全部完工,让司法所及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搬进新的办公大楼办公,这也是今年工作的一项硬性指标。
三、提高素质,抓好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完成司法行政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要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必须努力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要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建设。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要以创建“五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机关和争当“四好”(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干部活动为 载体,全面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法律服务队伍要围绕规范执业行为,加强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形象教育,培养职业操守,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信力。要在全系统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并始终摆在最突出最重要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努力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做到在抓工作的同时首先抓队伍建设,在抓队伍建设的同时首先抓班子建设,在抓班子建设的同时首先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开展创建“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活动,力争实现年内全系统在职公务员、律师和公证员不发生严重违纪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和途经培养锻炼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方锻炼成长。要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和各项政策,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广大干部,为他们排忧解难,不断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使司法行政队伍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维护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
同志们,司法行政工作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环节,是构建和谐北海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一年,任务十分繁重,丝毫不能懈怠。希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同志们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加快北海发展的大局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实现北海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崛起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