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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 狠抓落实 认真做好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
北海市司法局  2005-03-1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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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党风廉
政工作会议参阅材料



加大力度    狠抓落实
认真做好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

顾 传 中
(二00五年三月十六日)

同志们:
司法局党组决定:召开2005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4年的工作,研究部署2005年的任务。
受局党组的委托,我就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
一、2004年主要工作的回顾
200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落实司法部、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都有明显成效。
(一)以贯彻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把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点,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一记、二查、三谈话”。“一记”就是要求领导干部熟记“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内容规定,在领导干部桌上摆放统一制作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台牌,做到熟记并严格遵守。“二查”就是查领导干部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和查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情况。“三谈话”就是实行纪检监察信访监督谈话制度、上级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落实中央“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准”和自治区党委“六条规定”,局党组制定了《北海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向社会公开承诺,请全局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据检查,没有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得到较好落实。
(二)加大教育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1、抓好条规教育,促进党员、干部遵守行为规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根据各个阶段和不同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及时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如去年上半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发后,我们根据上级纪委部门的要求,从思想教育入手,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开展讨论,加深理解,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明确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在学习中,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发挥他们的学习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好两个《条例》。着重从五个方面来开展学习:一是学好一套文件;二是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三是开展一次知识竞赛和知识测试;四是组织一期辅导讲座;五是观看一组反腐倡廉电教片,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同时,局党组还组织全系统开展以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增强了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2、抓好英模和先进人物的学习,努力促进司法行政新风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宣传主流、正确引导的方针,运用勤政务实、廉政自律的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事迹教育,激励党员干部,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使单位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同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电视剧梁雨润、郑培民等同志的先进事迹专题片,对于强化党员、干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切实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各单位除了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外,还修改完善一套廉政制度,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政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去年,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律师行业在原有廉政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修改和建立一整套管理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实现了教育、制度、考核、惩治整体配套,做到事事有章、件件有文,为了把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各单位还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量化考核内容,落实到个人,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负总责,其他成员分工负责。做到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对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遵守廉政规定情况进行分析、讨论,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并向干部职工通报,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较好地落到实处。
(四)以律师队伍教育整顿为重点的行风建设取得较好效果。
在认真抓好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各单位紧紧围绕司法行政行业中存在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遵纪守法专项大检查,纠正行业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是抓好律师行业的整顿,对律师执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发动律师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检查自己在执业过程中遵纪守法的情况,认真加以改正。抽调人员组成调查摸底组分别到各律师所承办的案件进行逐卷逐件抽查。同时还采用向有关单位发放律师行风评议表、走访当事人,召开座谈会、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政府机关、街道居委会、社会各界人士和案件当事人对律师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
(五)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活动,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为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以正反典型教育为重点,在纪检监察内部开展教育活动,使正反典型教育活动既生动活泼、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在正面教育方面,一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学习《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向梁雨润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江泽民同志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篇目,开展大讨论,提高认识。二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梁雨润等先进人物的事迹,对照梁雨润,找差距,在反面教育方面,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观看《胡长清警示录》等多部廉政教育专题录像片,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和本市发生的一些典型的违法违纪案例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讨论,进行反面警示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觉悟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克服自己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改变了过去坐机关看举报件多现象,自觉到群众中听民声、理民事、解民难。在纪检监察内部初步形成廉政勤政、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回顾过去一年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我们的体会是:
一是反腐倡廉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好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硬。
二是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真正把它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常议常检查。
三是坚持中央提出的反腐倡廉工作战略方针,围绕司法行政的改革与发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中心服务、为大局服务,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有生机、有活力。
四是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克服困难,锐意进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在回顾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研究不深,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够有力;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督促、检查不够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采取措施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200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纪律检查能力,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力争年内全系统在职公务员、律师和公证员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为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一)认真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央和市委已经作出了部署,局党组也结合实际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决定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分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来开展。现在整个活动已经进入学习动员阶段后期,下一步的关键就是要针对每个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今年1月14日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提出的“六个坚持”,即坚持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勤奋学习,扎扎实实地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领;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党员队伍的实际,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薄”、“宗旨意识淡薄,执政为民意识不够强”、“党员作风不实”和“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这四个问题,把先进性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个党员的身上,确保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达到中央提出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把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融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效果。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权力观的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反对腐化堕落行为。
今年,要深入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不许”以及自治区党委的“六条规定”。对顶风违法,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积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坚持从严治党,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方式和重要手段。惩处有力,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威慑力。今年查办案件的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执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处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中发生的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干警参与赌博的案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对于严重违纪违法人员,严肃认真地查处;对于所犯错误情节轻微的人员,可采取调离、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措施。在处理案件时,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做到能教育就不要诛,能拉的就不要推,能帮的就不要打。各单位要注意分析研究案发原因、特点和规律,以案施教,以案促改,以惩促防,针对案件查处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
做好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整合信访资源,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对因决策失误、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信访网络,继续开展“信访下乡”活动,要提倡实名举报,积极受理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既要注意从来信来访发现案件线索,又要注意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投身改革、谋求发展的积极性。
自治区司法厅党组决定,2005年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活动,希望各单位认真予以重视,确保这项活动目标的实现。
(三)积极开展以治理行业风气为重点的纠风工作。
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行风建设继续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政风和行风建设。着重抓好:1、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加强政风建设。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领导干部辞职等方面的规定,坚持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2、提高法律服务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行风建设。在总结去年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经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律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加强律师队伍监督管理对策研究。今年,要根据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在公证员队伍中认真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着力解决公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秩序,提高公信力。同时,要注意防止和纠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四)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去年以来,党中央先后颁布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各单位要在去年的基础上,以学习、宣传、贯彻“三个条例”为主线,进行“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保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进行到哪里,防止领导干部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继续落实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明确内容,规范程序,务求实效。确保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工作得到健康发展,党的纪律得到严格遵守。在深入上下功夫,在人人皆知上下功夫,在落实行动上下功夫,在检查督促上下功夫,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形成声势,抓出特点,取得实效。“三个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要和目前全党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力求通过学习和教育,使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党员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工作得到健康发展,党的纪律得到严格遵守。
(五)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加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察。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的监察工作。要继续落实首问责任制、来函必复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加强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北海市和司法厅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责任制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各级单位党组织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要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制的分解、考核和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把责任内容进行分解量化,落实到人。同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与年度队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把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起来,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职责范围内出现问题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党纪政纪。
(七)加强领导,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认真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做到“五气”,即志气、正气、才气、朝气、勇气。所谓“志气”,就是要用自己的志气去感染人,用自己的人格去影响人;所谓“正气”,就是要用正气来鼓舞人,做到光明磊落,办事公道,心胸宽阔;所谓“才气”,就是用自己的才气来指导人,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口头和文字的表达能力;所谓“朝气”,就是要用朝气来激励人,纪检监察工作不能死气沉沉,要奋发有为、改革创新,要有办不好事睡不着觉的精神;所谓“勇气”,就是要用勇气去折服人,要勇往直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敢于挺身而出。具体到工作中,就是:一是政治上要跟党走,靠得住,时刻维护党的诚信、形象,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业务上要叫得响,对法律、法规、政策要掌握好并能熟练运用,做到会讲、会写、会干、会办案;三是作风上过得硬,荣誉面前、诱惑面前不动心,考验面前经得住。
三、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全面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最近,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体现标本兼治,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精神。《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中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七次全会和司法厅对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已经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刻领会《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建立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市府和司法厅的要求,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积极开展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权力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的反腐倡廉教育,大力倡导廉政文化,树立良好风尚。主要抓好“两个一”活动:一是唱好一支歌曲。通过唱《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歌曲,把廉洁自律的要求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二是开展好一项活动。通过开展“身边人说身边事”活动,用先进典型来鼓舞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决心和信心,用反面典型来教育提醒党员干部。
围绕司法行政改革和发展,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的重点和目标是规范和制约权力的运行。1、进一步完善人财物管理制度。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人财物管理和监督的各项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和“凡晋必考”,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用合法程序、合法方法谋私,杜绝在“权、钱、人”上出问题。2、完善律师和公证行业“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与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相配套的监察机制。3、建立决策失误、执法过错、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工作绩效考核和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法律服务行业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追究办法。
加强监督检查,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领导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进行换位思考,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保护”的观念,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通过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示范作用,使“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真正在纪检监察干部心中扎根。要适度分解“一把手”的权力,完善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明确规定“一把手”不直接管人、不直接管钱、不直接管项目、不直接管物资采购等工作,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同时,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以及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正确行政权力。
(二)坚持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时期,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要完成这些任务,各单位必须牢牢把握用改革的精神来统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思想意识,树立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在改革过程中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的观念,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之中,积极推进各个方面的改革,做到改革进行到哪里,反腐倡廉的措施就落实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在反腐败斗争中,既要增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紧迫性,又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反腐倡廉的好做法、好经验,又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新机制,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工作,既要严厉惩治腐败,又要有效预防腐败,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健康发展。
同志们,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目标任务已明确,措施要求已经提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昂扬的斗志,扎实的工作,努力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目标,为促进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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