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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侨眷接受国外亲友赠送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下进口小型生产工具的审批
北海市外事办公室  2007-06-2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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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北海市外事办公室
办理事项 归侨、侨眷接受国外亲友赠送二万元(含二万元)以下进口小型生产工具的审批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国外或港、澳、台湾地区亲友自愿赠送书(说明赠送进口“小型生产工具”数量及价值等);
2、开业证件(如一时不能提供开业证件,可由乡、镇人民政府提供证明);
3、填写《归侨、侨眷申请接受国外或港、澳、台湾地区亲友赠送进口小型生产工具审批表》。
办理程序  
承诺时限 5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批
办理科室 侨务科 联系电话 0779-6801851/202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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