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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审批
北海市外事办公室  2007-06-2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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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北海市外事办公室
办理事项 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审批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申办单位的请示一份,说明邀请目的、应邀人姓名、入境日期、在华停留时间、费用来源,并附上有关被邀人员的详细情况介绍、姓名、出生年月、国籍、护照号码、工作单位、职务、单位地址、电话、传真、在何处申请签证等资料。
  2.申办单位的请示须由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然后送我办审批。
  3.申办单位须填写《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批件》一式五份,表上“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栏内须分别由申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公章。
  4.邀请外国人员一年多次来华者,须填写《一年多次来华签证申请表》
办理程序 受理、审批  (审核)
承诺时限 3—5天(不包括送件日、节假日;特殊情况例外)
收费标准 办理审批手续不收取费用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批
办理科室 外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 0779-680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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