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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物价局公开承诺书
北海市物价局  2007-06-22  来源:北海市物价局  作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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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物价局公开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构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物价局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坚持从严治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物价方针政策。

      二、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价格监管和市场物价监测,及时化解群众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加强市场物价监督检查,努力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三、文明礼貌服务。对来办事单位或个人,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耐心解答;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任制。

     四、坚持政务公开。凡涉及物价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推行限时办结制。凡需要到我局备案、核准、审批、审核的有关行政事业收费和定调价项目,在材料齐全,符合政策法规要求,在公示有效工作日内办结。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人员违法执法、不当执法、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本岗位职责,给国家或者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或带来其他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及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加强系统廉政建设,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公开承诺进行监督。

    投诉、监督电话:0779-2038810

承诺单位:北海市物价局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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