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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北海市建设委员会  2007-06-2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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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北海市建设委员会(房产管理局)
办理事项 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3、房地产价值确认书(原件)
4、经备案后的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复印件一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原件)
6、建设工程临时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原件)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8、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原件各1份)
9、抵押人、债务人合法证件:
⑴属自然人的,提交抵押权人、抵押人、借款人及共有人身份证
明、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各1份);
⑵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交工商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及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⑶委托代办的,应另提交委托书(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在国外办理的公证委托书,须经所在地的中国使馆认证(原件)。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①提交复印件的应交验原件
②复印件规格一般为16开纸。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如有可更正错误,不齐全,有查封、抵押等限制情况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并补正全部材料后受理)。经办人进行初审、数据录入、核档并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审核;
第二步:经办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提交材料的复核并移送给中心领导核准;
第三步:中心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核准;
第四步:经办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缮证及核发证件。
承诺时限 正式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核准
办理科室 产权产籍科。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203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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