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快车市民服务户籍证件证件办理

机动车登记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eihai.gov.cn/  2007-06-27  来源:  作者:审批
[ 字体: ]

 

单位名称 北海市公安局
办理事项 机动车登记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3、机动车来历凭证(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4、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凭证材料。 
办理程序     1、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材料;
    2、机动车检验岗审核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性能;
    3、档案管理岗复核全部材料;
    4、业务领导岗审核;
    5、牌证管理岗核发机动车号牌收取机动车标准照片;  
    6、档案管理岗将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
    7、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承诺时限 符合规定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收费标准     1、号牌工本费: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挂车反光号牌每副5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3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临时号牌每张5元。
    2、行驶证工本费:每本15元。
    3、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收费依据 桂价费字[1993]168号、桂价费字[1997]375号、桂公通[2003]144号、桂价费[2005]23号
审批性质 审批
办理科室 交警支队车管所 联系电话 0779-2091935


版权所有 (C) 1999-2007, 北海政府网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桂ICP备060064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