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北海市公安局 |
| 办理事项 |
机动车登记 |
| 申办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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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3、机动车来历凭证(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4、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凭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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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1、登记审核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提交的材料; 2、机动车检验岗审核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性能; 3、档案管理岗复核全部材料; 4、业务领导岗审核; 5、牌证管理岗核发机动车号牌收取机动车标准照片; 6、档案管理岗将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 7、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
| 承诺时限 |
符合规定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
| 收费标准 |
1、号牌工本费: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挂车反光号牌每副5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3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7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临时号牌每张5元。 2、行驶证工本费:每本15元。 3、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
| 收费依据 |
桂价费字[1993]168号、桂价费字[1997]375号、桂公通[2003]144号、桂价费[2005]23号 |
| 审批性质 |
审批 |
| 办理科室 |
交警支队车管所 |
联系电话 |
0779-20919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