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段时间的努力,北海市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组建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专职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了普查经费,完成了相关技术培训、开展了普查的宣传动员,普查准备工作全部就绪,现正式进入污染源全面普查阶段。为了做好这个阶段的工作,近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北政布[2008]2号文《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此阶段的普查工作时间安排、普查的组织与实施和普查的对象及内容等,要求凡在我市境内污染源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市污染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据悉,此阶段普查的污染源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普查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普查人员对普查单位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组织普查单位填报普查表,开展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并上报等。普查时间计划从2008年2月正式开始至2008年7月底止,普查的对象和内容包括:一、工业源:《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工业行业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包括: 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生产单位;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或可能有污染物产生的产业活动单位。二、生活源:第三产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服务业、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业、洗浴服务业、摄影扩印服务业、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业)、医院、独立燃烧设施和机动车;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对象为设区城市的区、县城(县级市)、建制镇(不包括村庄和集镇)。三、农业源:包括农业里面的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 金先奎 陈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