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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环境保护局服务承诺制 |
| 北海市环境保护局 2005-03-22 来源:北海市环境保护局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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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市民和管理对象服务,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树立我局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我局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坚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的环境保护监管职能。
二、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 办事依据、办事要求,提高工作透明度。向服务对象提供可操作性的服务指南。
三、机关工作人员佩戴工作牌上班,接受群众监督。
四、环保各项审批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经办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制度,做到务实高效,不扣件,不压件,不超时限办理。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可预约节假日或晚间加班处理。
五、实行文明服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使用文明语言,禁用服务忌语,热情、耐心回答群众咨询。外出执行公务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秉公执法,依法办事。
六、有对外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规定,不乱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和硬性乱摊派。
七、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勤政廉政规定,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消费,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八、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若接到对经办人及其他公务人员的投诉,或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决不护短,决不遮丑。
九“12369”环保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群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提供热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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