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北海市环境保护局 |
| 办理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 |
| 申办条件 |
1、确定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内容及规模、投资总额等;2、了解相关环保法规及政策及在北海市辖区内不宜建设的项目和禁止建设的有关情况;3、根据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拟建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4、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可自行填写。 |
| 申报材料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4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报告;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报告;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
| 办理程序 |
先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当材料齐全时由办证大厅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受理后,送回环保局审批后出示审批意见。 |
| 承诺时限 |
1、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保部门7日内在登记表上直接写明批复意见。 2、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环保部门7日内在报告表上直接写明批复意见。 3、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保部门10日内下发文件,写明批复意见。 |
| 收费标准 |
北海市环境保护局所有审批项目均不收取费用。 |
| 收费依据 |
|
| 审批性质 |
审批 |
| 办理科室 |
监督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303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