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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发放经营许可证审批
北海市环境保护局  2007-06-2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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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北海市环境保护局
办理事项 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发放经营许可证审批
申办条件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审核材料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2、环保“三同时”验收书;3、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4、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5、危险废物处置工艺说明、工艺流程图;6、企业法人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7、办公、实验或检验场所证明;8、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9、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
办理程序 由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送北海市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并填写《北海市危险废物经许可证申请表,经环保部门审查及技术评议后提出审批意见,如符合相关规定,则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北海市环境保护局所有审批项目均不收费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批
办理科室 污染控制科 联系电话 30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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