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 政协北海市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搜索

企业干部调动(市外调入)
北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07-06-21  来源:  作者:
[ 字体: ]

行政许可事项

单位名称 北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办理事项 企业干部调动(市外调入)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填报《干部商调表》一式两份,并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2、原单位同意调出函;3、本人学历、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4、用人单位(或)个人报告和考核材料;5、县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和县级以上政府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综合素质测评合格证明;6、计划生育情况材料,因夫妻分居或照顾父母等调入的,需要出具北海一方的单位证明材料、户口或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照顾家庭困难情况文字说明材料等。
办理程序 1、经办人收齐材料并进行初审;2、主任核准;3、局领导审批;4、发调档函;5、审核合格后发调令;6、办理报到介绍和入户等相关手续。
承诺时限 3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批
办理科室 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 联系电话 3210222
版权所有 (C) 1999-2007, 北海政府网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桂ICP备060064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