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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广播电视局颁布施行《北海广播电视宣传管理规定》
北海市广播电视局  2007-04-1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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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暨开展“责实年”活动的重大部署精神,为了进一步把北海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做好,北海市广播电视局于今年3月25日颁布施行《北海广播电视宣传管理规定》。《北海广播电视宣传管理规定》共有十章七十条,内容包括新闻报道、广播电视节目、节目审查、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监听监看和节目评议评比、采编播纪律及职业道德九大方面。2003年2月9日颁布施行的《北海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和完善广播电视宣传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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