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北海市人民政府 | 政协北海市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印刷经营许可证(2)
北海市新闻出版局  2007-06-29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单位名称 北海市新闻出版局
办理事项 印刷经营许可证(2)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出版物印制许可证: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精业务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酱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7、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售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办理程序  
承诺时限 15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核
办理科室 报刊和印刷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 3213616
版权所有 (C) 1999-2007, 北海政府网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桂ICP备060064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