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08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企业):
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防范重特大事故的能力,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夯实我市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08]11号)的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北海市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宣传教育 活动方案 通知
抄报:自治区区安委办,市人民政府。
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100份)
北海市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改善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第一年,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一年。组织和开展好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对于唱响“民生问题,安全第一;安全问题,生命至上”的主旋律,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引导正确的安全生产舆论,强化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抓好事故防范和控制工作,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在“四个明显下降”的基础上进一步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我市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为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宣传安全奥运,宣传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行“一岗双责”的政策,宣传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和隐患治理的工作绩效,增强各级领导的民生责任意识,加大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促进各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服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为全面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而努力。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0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安全生产咨询日定为6月7日。
四、组织机构
县(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当地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相应安委会办公室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办事机构。北海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工作。
组 长:莫 桦 市安委会副主任、副市长
副组长:庞天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岑英高 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谢 能 市宣传部副部长
王庆国 市安监局副局长
徐 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岳鲁东 市广电局副局长
吴忠诚 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 劲 团市委副书记
五、活动内容
(一)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
1.当地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动员。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的指导性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组织好本地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领导讲话、文艺宣传、安全展览等形式,动员本地区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干部、职工投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各县区的活动方案要报市安委办备案。活动方案及其实施情况作为考核县(区)政府履行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内容。
2.配合自治区安委会做好安全生产文艺宣传巡演活动。为配合“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打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战,由广西铭艺文化传播公司组织广西艺术学院演出团筹备一台以隐患治理为题材的安全生产文艺节目,在“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期间赴各地巡回演出。文艺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由自治区安委办审定。各县(区)安委办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落实承办单位,确保晚会演出成功。
3.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帮扶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安委办要组织专家深入容易导致群体伤亡的生产经营场所对企业的隐患治理工作开展帮扶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专家由安监部门指派;民用建筑施工的专家由建设部门指派;水利工程单位的专家由水利部门指派;公路施工、汽车站、港口码头、客运企业由交通部门指派;娱乐场所、大型商场由消防部门指派。中直、区直、市属单位由市相应部门指派;县(区)直属及其以下单位由县(区)级相应部门指派。专家及其帮扶单位的名单要在五月底前落实并报本级安委办备案,各级安委办要报上一级安委办备案。
4.组织记者对隐患治理情况开展新闻采访。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自治区将组织在邕的主流媒体记者深入部分地区对五级隐患治理情况开展新闻采访。采访的内容:列入各级政府重点督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采取了整治行动。包括: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有漏网不报的情况;已排查发现的隐患是否制定了治理方案;各项隐患的治理资金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隐患治理的工作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隐患治理的效果是否达到标准。对治理工作积极负责,工作成效好的地区和单位,要通过媒体公开表扬;发现未按要求治理隐患的责任单位,或监督不力导致隐患治理工作未付诸行动的部门,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北海新闻单位随团采访报道。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统一的安全生产咨询日,在本地区城市街道设点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活动的形式由各地自行确定。
市级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同期在北部湾广场进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区直、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参加(咨询活动方案另文印发)。
6.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交流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市安委办负责,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配合,开办一至两期安全生产知识讲座。讲座内容包括分析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最新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解读等。市、县区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至两次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原则上就地进行,确有必要的,也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展览会等方式,将安全生产方面有效的做法,特别是亮点经验进行推广。到区外、市外学习取经的,事前要抓好选题,制定方案,规定时间,明确目的,注重效果。
(二)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
1.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
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的活动计划,并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将方案的各项要求和本单位的活动计划传达贯彻到每一个人,动员职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人人争做安全生产积极分子,为本单位治理隐患和防范事故做出贡献。
2.做好单位“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
为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社会氛围,以环境的感染力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高潮,各单位要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职工聚集场所和周边地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宣传挂图等。
3.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读书活动
各企事业单位要按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推荐,由北京天地大方公司发行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品目录,以及自治区安协推荐的宣教品目录,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为职工选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的读物,并组织学习。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台账
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台账,推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基本台账有:日常安全检查台账、隐患治理情况台账、重大危险源登记台账、安全生产教育台账、设备检查检测台账、消防安全台账、安全责任考核台账、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台账、安全违章处理台账、应急预案演练台账等。没有能力编制安全台账的单位,可向安全生产咨询机构订购。具体见自治区安委办《关于组织征订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教品的通知》。
5.完善危险场所安全生产标志牌
存在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悬挂安全标志牌是防范事故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行动,各企事业单位要把悬挂安全标志牌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应当悬挂安全标志而没有悬挂,或悬挂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或因陈旧其颜色和符号已模糊不清的,要立即补充或更新。
6.编制或修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尚未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单位,要以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突击组织人力编制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没有能力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单位,可委托安全生产咨询机构编制。已有应急救援预案的单位,要组织演练,并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对预案进行修正和完善。
7.全方位展开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开展一次地毯式的事故隐患排除活动。按照先排后除的工作方法,先安排时间发动职工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可以在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排除的,绝不能等待“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解决;因情况复杂难以在本次“安全生产月”期间排除的,要制定出治理计划,限期排除。隐患排查和治理计划情况要及时记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预防事故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每年一度的集中性、突击性安全生产活动,以月促年,对于提高广大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共同履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二)面向社会,重心下移
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取得实效,活动要坚持面向全社会,重心下移到基层,下移到企业、下移到职工。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工作,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使广大职工群众了解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从而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把我市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大运动。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尤其是 “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等,公众聚集,人员集中,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方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各项大型活动既能达到效果,又不出任何意外。县(区)安委会要加强当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指导,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新闻报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弘扬安全生产的正气,煞住非法生产的歪风。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媒体和新闻报刊要同步行动,大力表扬重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事故控制指标成绩突出的单位;通过新闻记者明查暗访,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曝光安全生产的漏洞,抨击不重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在本方案的指导下,力求创建“安全生产月”广泛参与的工作态势,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将“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确保活动的效果,以月促年,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营造安全生产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配合党和政府解决民生社会问题,全面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北京奥运会、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