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北海市人民政府 | 政协北海市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一览表(二)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8-06-27  来源:  作者:
[ 字体: ]

(二)信贷管理科(一楼)

负责人

   

咨询电话

6801681

科室主要职能及有关文件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

职能

文件依据

办事程序

办理所需材料

时限

住房公积金个贷申请的审核、发放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暂行办法》(桂政发[2003]30号)

1、受理申请

 

2、抵押物评估

 

3、贷前审查

 

4、中心审批

 

5、申请人到银行签订合同

 

6、办理贷款抵押

 

7、发放贷款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15个工作日(不含受托银行、交易中心办理时间)

2、借款人、抵押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3、借款人的家庭收入证明(一式二份)

4、借款人、抵押人的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或未()婚声明(复印件一式三份);

5、购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和首期付款凭证;购期房的,需开发商提供五证(国有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临时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保证金账号;建房的,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临时许可证 、工程预算书(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

6、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需大修的鉴定报告、大修工   程预算书。

7、抵押物的产权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以上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版权所有 (C) 1999-2007, 北海政府网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桂ICP备060064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