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工作责任书
责任部门: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关国明
一、加强党的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
1、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市委制定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努力把机关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民满意的政府工作部门。
2、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全体人员自觉做到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不发生违纪行为。
3、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安全、保密等工作,无责任事故发生。
4、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在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义务,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5、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工作人员无违反《北海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现象。
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文明素质,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庭院的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完成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公文运转及时、准确、安全;做好文件的印发、存档等工作。
2、草拟市政府各种文稿和市政府领导需要的各种文字材料;上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信息全年不少于100条;编发《北海政报》4期(季刊)。
3、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做好各方面的协调联系工作;督促做好市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作出的决定及领导的批示等贯彻落实工作;处理好领导的公务文书及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
4、做好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及市政府领导召开的各种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
5、做好全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办复率不低于98%;做好市政府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作出的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6、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市长热线”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安全保卫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海防委员会和上级边防委员会交办的海防工作任务。
8、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