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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各部门起草、呈报市政府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
北海市法制办公室  2007-07-0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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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北海市法制办公室
办理事项 审查各部门起草、呈报市政府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送审稿(一式3份);
2、起草依据;
3、起草说明;
4、有关部门会签意见;
5、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办理程序 1、承办人进行审核;
2、承办人提出审核意见,并与起草单位交换意见后报办领导;
3、经办领导审定后,将审查意见呈报市政府
承诺时限 15日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联系电话  202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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