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人才小高地的意见》(北发[2005]19号)和《北海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办法》(北政人发[2005]39号)的有关精神,现就申报建设北海人才小高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北海市人才小高地的实施范围、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按《北海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办法》(北政人发[2005]39号)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1、符合人才小高地建设条件的载体提出申请,提交建设方案(包括可行性分析、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建设方式、管理办法和监督措施),并填写《北海市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报市人事局。
2、属县、区或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管辖的,报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或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再推荐上报市人事局。
三、注意事项
1、建设人才小高地,是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人才队伍建设要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本县区政府、本单位领导汇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应注意突出本县区、本单位的相对优势和特点。
2、人才小高地建设载体可以是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学科的承载体,也可以是根据产业、行业、项目或者县(区)域经济发展重点的要求,由产学研等单位共同组成的、有统一协调的运行机制、管理办法和工作措施,并有一个明确牵头单位的联合体。
3、申报工作注意突出以下重点:
(1)建设载体的人才团队质量、整体水平,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领军人才的情况。
(2)建设载体在本产业、本研究领域中的科研水平和研发能力以及在国内外同行、同领域的地位。
(3)建设载体对建设人才小高地的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论证:一是建设的必要性(包括建设载体提出的背景、建设载体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等);二是建设的条件(包括人才团队情况、经济实力,在本产业本学科领域中的地位,软硬环境等);三是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包括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实施进度计划、建设方式、管理办法和监督措施等);四是建设的预期效果(包括各项可交付或可鉴证成果,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和贡献,对建设载体队伍发展的影响和贡献等)。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2、有关材料请于2005年10月14日前报市人事局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联系人:田延学、黄金谷
联系电话:2020070(办/传)
E-mail: cbaiep@bh.gx.cninfo.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