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北海银滩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北海银滩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由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其宗旨是为加速北海城市建设步伐,改善中区的基础设施状况,进一步加快旅游经济发展,将银滩旅游度假区(中区)塑造成为具有国际一流品质且具有北海地方文化特色的滨海度假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海银滩路中区,东起冯家江,西至侨港电建港,南临北部湾海岸,北至金海岸大道。
本评价项目主要是建设区域内部道路、岸线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等,包括:银滩中路纵一路、纵二路、纵七南路、银滩二号路、三号路、银滩中路等道路6条及其给排水工程、桥梁3座、污水泵站4座、垃圾转运站1座、中区水系湿地生态环境工程(治理面积20.96hm2)、中区海岸线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治理面积148hm2)和咸田渔港治理工程(治理面积7.2hm2)。项目建设期为3年,投入总资金为213132万元。
道路工程施工期间修筑路基的挖方填土、借土弃土、桥涵施工场地平整、施工队伍入场等都将对该地区原有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增加水土流失,给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施工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音等也会对附近居民生活和休息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针对项目建设所采取的环保措施:
1、在道路沿线边坡种植草皮,做好排水设施,可有效减少水土流失量
2、道路给排水设计中充分考虑道路路面及周围地面雨水径流的合理出路。
3、组织好材料运输,防止扬尘和材料散落流失。
4、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集中处理。
5、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理。
本项目建设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是非常明显的,只要施工单位在建设期间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在工程完工后,通过及时进行道路两侧的绿化,能够将环境破坏程度尽可能降低到最小。道路工程建成投入运营后,通过加强道路绿化带建设,切实抓好交通运输管理及环保管理,也能够使项目建设对该区域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可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京路建设大厦六楼 邮编:536000
联系人:陈钱启 电话:0779-2031221 传真:0779-203023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海市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公园路49号 邮编:536000
联系人:刘勐伶 电话:0779-6801385 传真:0779-6801336
电子邮箱:alalei1hao@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环评工作程序及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环境现状调查。调查内容有:项目附近的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经济和环境质量现状;环境敏感目标;现有工程生产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现有环保措施。
(2)对工程内容进行论证分析。对项目建设方案及布局从环保角度进行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论证,预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
(3)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的调查方式有:信息公告、发放问卷、专家咨询、召开座谈会等。
(4)作出评价结论。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保角度对工程方案作出可行性的论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及时反馈给北海市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北海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