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滩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北海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北海银滩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向广大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北海银滩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北海市银滩旅游度假区中区(东起冯家江,西至侨港电建港,南至沿海滩涂,北至金海岸大道)
投资总额:213132万元。
建 设 期:3年
北海银滩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银滩中路纵一路、纵二路、纵七南路、银滩二号路、三号路、银滩中路等6条道路及其给排水工程、污水泵站4座、垃圾转运站1座以及中区水系湿地生态环境工程(治理面积20.96hm2)、中区海岸线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治理面积148hm2)和咸田渔港治理工程(治理面积7.2hm2)等三项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建设期影响
道路、公共设施和旅游休憩设施等工程施工期间的挖方填土、借土弃土、桥涵施工场地平整、施工队伍入场等都将对该地区原有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增加水土流失,给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时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音和含油废水等也会对附近居民生活和休息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咸田渔港疏浚使得海洋环境的悬浮物和石油类浓度略有增加,对海洋生物的生长和繁殖可能造成一定影响;海岸线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及中区水系湿地生态环境工程的实施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轻微扰动,可能涉及少量生物的逃逸和搬迁。以上工程的影响大多是局部的、短期的、可逆的,可随建设期结束和植被的恢复而改善。
2、运营期影响
项目的实施可优化北海市城市布局,加快北海市旅游业发展,解决银滩基础设施“瓶颈”问题,满足交通量增长的需要。项目实施后,银滩中区的交通、给排水及垃圾转运等基础设施将得到很好的完善;渔港的整治有利于降低其底泥对海水和地下水的污染,提高港内生物多样性,改善银滩沙质;海岸线及红树林生态环境及滨海景观将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因交通量急剧增加,项目对环境空气、声环境等存在长期影响,除声环境外,影响程度均较小。
三、主要环保措施及其效果
为减轻、减缓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提出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整个过程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控制环境污染。
2、项目建设施工期,将采取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密闭运输、洒水防尘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避免雨季施工、废水的达标排放等,声环境防治措施包括采用低噪设备、加强管理等,以及按规定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完工后通过严格控制车流量,加强区域绿化,合理规划及布局等措施,可减少水土流失量、净化环境空气以及降低因项目实施而增加的交通噪声对区域的影响。
3、渔港整治工程疏浚出的泥沙通往虾塘沉淀,能够在充当填方的同时消除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海岸带和中区水系湿地生态治理工程以改善环境为宗旨,恢复种植木麻黄防风林与滩涂红树林,可恢复银滩的生态环境质量、减少区域水土流失、提升景区层次。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北海银滩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符合各项相关规划,是北海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项目对生态环境、自然景观、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都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适当措施后建设期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而项目实施后,银滩中区基础设施的完善、海岸线及红树林生态环境及滨海景观恢复与开发是主要的、长期的。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只要拟建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的有关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所提的各项环保措施,消除或减轻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本评价认为北海银滩中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10天(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5月10日)。欢迎公众选择以下方式查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
(1)建设单位: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北京路建设大厦六楼 邮编:536000
联系人:陈钱启 电话:0779-2031221 传真:0779-2030236
(2)环评单位:北海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海市公园路49号 邮编:536000
联系人:刘勐伶 电话:0779-6801385 电子邮件:alalei1hao@163.com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北海市碧蓝海洋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20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