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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2008-01-0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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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单位名称 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办理事项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2、土地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小区设计总平面图(复印件);
4、分割后宗地图(原件);
5、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6、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7、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8、购房者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9、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商品房分户情况表(原件);
11、分户销售及分摊用地情况表(原件);
12、其它有关材料。

注:(1)经司法裁定发生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须提供《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有关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2)上述复印件均要核对原件。
办理程序 1、交易双方到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窗口申请土地交易鉴证服务,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土地过户;
2、窗口核对材料,材料齐全且土地无抵押查封等情况则予以受理;
3、地籍调查;
4、对材料进行初步核查;
5、中心领导对材料进行复审;
6、市国土局领导给予核准;
7、缮证;
8、交易中心窗口核发证件。
承诺时限 正式受理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完成,以10户为基数,每多5户增加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土地鉴证交易服务费:土地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按交易额的0.8%收取,土地交易额在50-100万元之间(含100万元)的按交易额的0.6%收取,土地交易额在100-200万元之间(含200万元)的按交易额的0.4%收取,土地交易额在200-500万元之间(含500万元)的按交易额的0.2%收取,土地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交易额的0.1%收取;上述收费分段累加计算。 
2、权属调查费,0.8元/平方米(单位),1.6元/平方米(个人);
3、证书工本费,10元/本(单位),5元/本(个人);
4、代收:北海市价格调节基金:土地交易额的0.6%;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批
办理科室 办证业务部 联系电话 0779-2058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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