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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办理(批发、零售)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7-06-2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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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单位名称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事项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办理(批发、零售)
申办条件  1、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企业。
 2、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应项目变更登记后30日内。
 3、企业经过内部评审、变更登记项目基本符合GSP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要求。
申报材料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业务受理处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受理—组织检查—审 批—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市局初审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按有关部门规定收费。(市局初审不收费)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批
办理科室 市场监督科 联系电话 390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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