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农业类植物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以及法定应施检疫的农业类植物、植物产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 北海市农业局 2008-05-05 来源: 作者: |
|
|
|
|
|
| 单位名称 |
北海市农业局 |
| 办理事项 |
农业类植物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以及法定应施检疫的农业类植物、植物产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 申办条件 |
|
| 申报材料 |
产地检疫申请书或调运检疫申请书,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的还需要提供调入地省级检疫机构或其授权地、县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要求书。 |
| 办理程序 |
|
| 承诺时限 |
收到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
| 收费标准 |
一、 调运检疫: 1、粮谷类:货值的0.60%;2、经济作物类:货值的0.70%;3、水(瓜)果类:货值的0.80%。 二、产地检疫: 1、粮谷类:产值的0.40%;2、经济作物类:产值的0.45%;3、水(瓜)果类:产值的0.60%。 三、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检疫费按以上标准(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计收。 其它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费,粮谷类按以上标准的20%计收,经济作物和水(瓜)果类按以上标准(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的30%计收。
|
| 收费依据 |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1992]价费字452号 |
| 审批性质 |
核准 |
| 办理科室 |
市植保植检站 |
联系电话 |
2054720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