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 政协北海市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农业类植物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以及法定应施检疫的农业类植物、植物产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北海市农业局  2008-05-05  来源:  作者:
[ 字体: ]
单位名称 北海市农业局
办理事项 农业类植物种子、苗木和繁殖材料以及法定应施检疫的农业类植物、植物产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产地检疫申请书或调运检疫申请书,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的还需要提供调入地省级检疫机构或其授权地、县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要求书。
办理程序  
承诺时限 收到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一、    调运检疫:
1、粮谷类:货值的0.60%;2、经济作物类:货值的0.70%;3、水(瓜)果类:货值的0.80%。
二、产地检疫:
1、粮谷类:产值的0.40%;2、经济作物类:产值的0.45%;3、水(瓜)果类:产值的0.60%。
三、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的检疫费按以上标准(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计收。
其它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费,粮谷类按以上标准的20%计收,经济作物和水(瓜)果类按以上标准(国内植物检疫收费标准)的30%计收。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1992]价费字452号
审批性质 核准
办理科室 市植保植检站 联系电话 2054720
版权所有 (C) 1999-2007, 北海政府网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桂ICP备060064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