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
业务技术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加快建立与新世纪新阶段气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业务技术体制,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气象现代化建设快速推进,业务技术体制逐步完善。以天气、气候业务为主体,由气象综合观测、信息网络、基本信息加工分析预测、信息技术服务四大功能和国家、区域、省、地、县五级构成的业务技术体制,对现代气象业务的发展起到了历史性的作用。
然而,随着气象事业的发展,现行业务技术体制逐渐显现出与现代气象业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是:气象业务专业结构不合理,拓展的业务尚未形成规范化体系;台站布局不合理,运行监控和信息化管理系统不健全,综合观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预报分工不合理,逐级业务指导能力不强,重复建设严重,无缝隙、精细化预报预测尤其是短时、临近预警系统和应急服务体系不健全;现代化技术保障体系薄弱,资料信息不能充分共享,标准化建设滞后;业务发展的科技支撑薄弱,科研和业务有效结合的机制亟待完善;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形成,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科技素质不高。
业务技术体制改革是落实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发展“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需要,是继续推动气象现代化建设、增加业务科技含量、优化站网布局和业务分工、全面提升业务能力的需要,是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覆盖面、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总结气象事业改革和发展经验、深化事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是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适应国家政治和经济体制等各项改革的需要。因此,改革现行业务技术体制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国家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全面贯彻“三气象”理念,深入实施“三大战略”,立足部门,面向行业,创新体制,增强能力,以“四个一流”确保“一流服务”,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深入研究、突出发展、抓大放小”的总体要求,从战略高度谋求发展,面对现实解决现行业务技术体制的突出问题。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紧紧围绕发展,突破体制性障碍,实现气象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部门管理体制、区域经济发展、国家各项改革等因素,正确处理好客观条件与发展需求的关系,立足有限资源,实现有限目标。
——坚持系统设计、整体推进。加强业务技术体制顶层设计,正确处理好长远与近期、整体与局部和国家到县的纵向关系,使各级业务都得到发展。
——坚持重点突破、稳妥实施。既要突出调整业务布局、完善技术体制、改进运行机制等重点,大力推进改革;又要量力而行,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整个部门所能承受的程度等有机统一起来。
(三)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力争在3到5年内,建立基本满足国家需求、功能先进、结构优化的多轨道、研究型、集约化、开放式业务技术体制,巩固和提升气象事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提高业务服务能力,不断拓展业务领域,近期重点发展天气、气候、气候变化、农业气象与生态、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空间天气、雷电等多轨道业务体系。
——形成科技创新促进业务发展的研究型业务,实现科研和业务有机结合,提高队伍科技素质,提升气象科技水平和业务科技含量。
——建立资源高度共享、相互支撑的业务体系,优化业务布局、分工,调整业务组织结构,实现集约化发展;。
——形成开放式业务体系,加强部门内外和国内外的合作与交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社会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多轨道业务
1.天气业务。天气业务包括0-10天天气及相关灾害预警预报、延伸期天气预报和专业气象预报以及相应的观测、信息处理、服务等。改革重点是,完善精细化预报业务流程,促进灾害性天气和定量降水预报的突破;完善临近预报和短时预报业务,建设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体系,提高对突发性事件应急气象保障能力;建立先进的四维资料同化系统,加强数值天气预报及其解释应用;依托基本天气业务系统,加强水文气象、海洋气象、交通气象、航空气象等业务。天气业务实行国家、区域、省、地、县五级布局。
2.气候业务。气候业务包括气候系统监测与诊断、短期气候预测、气候系统影响评价、气候应用与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改革重点是,建立滚动的气候预测业务,丰富短期气候预测产品;建立短期气候数值模式和多模式超级集合预测系统,提高气候预测水平;加强气候应用服务能力建设,为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提供咨询服务;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象能源的调查、评估和监测,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加快北京区域气候中心建设,争取早日成为世界气象组织亚洲区域气候中心。气候业务以国家、区域、省三级为主,实行国家、区域、省、地、县五级布局。
3.气候变化业务。气候变化业务包括气候变化检测、预估、影响评估、应对措施以及气候变化外交谈判的科技支撑等。改革重点是,明确业务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内外联合,建立集气候变化预测、预估、评估、应对和技术支持于一体的业务体系,形成系列产品;开展当前和历史气候变化事实的检测,提供权威数据;提高气候变化预估水平,在国际上提供有代表性的预估产品;开展我国气候变化对敏感经济社会领域和区域影响的综合评估,加强气候变化适应和减缓对策工作,为气候变化外交谈判和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对策建议。气候变化业务以国家、区域两级布局为主,省级在上级指导下开展影响评估等工作。
4.农业气象与生态业务。农业气象业务包括监测、情报预报、服务及灾害评估与防御对策,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适用技术开发推广等。改革重点是,调整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改革观测方法;健全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价系统;建立食物安全气象保障系统,开展粮食产量预报与服务;进一步发展“农网”等社会化服务手段。生态领域中的气象业务包括生态系统的气象监测、预测、评估和服务等。改革重点是,建立以卫星遥感为主、地面监测为辅的典型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国家、省级典型生态系统的气象预测和评估业务系统。农业气象与生态业务实行国家、省、地、县四级布局。
5.大气成分业务。大气成分业务包括各类大气成分的观测、分析、研究、预警、预报、评估与服务。改革重点是,建立国家大气成分观测网,增强不同代表区域大气成分的观测能力;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和质量控制系统;建立大气成分数值预报业务,开展相关大气成分的监测分析和预报,形成多样化产品和服务能力。大气成分业务以国家级为主体,有条件的省和有关台站在国家级指导下开展相应业务。
6.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包括人工增雨抗旱、河流和水库增水、高山增雪、防雹减灾、机场和公路消雾、森林防火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等。改革重点是,加强国家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建设,提高业务指导、技术支撑和组织跨区域作业能力,适时建立国家级飞机增雨作业基地;完善省级人影综合业务系统,更新作业催化技术,加强作业点规范化建设,提高作业科技含量;在重点流域、大型水利设施和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地区,国家与地方共建人工影响天气示范基地。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实行国家、省、地、县四级布局。
7.空间天气业务。空间天气业务包括太阳大气、行星际、磁层、电离层和中高层大气空间天气监测、分析研究、预警预报和服务等。改革重点是,加强空间天气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监测预警水平;针对航天、国防、通讯、石油、电力等重点领域的国家战略需求,在多部门合作的基础上提升空间天气业务能力,形成业务特色,逐步建成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空间天气中心。空间天气业务以国家级为主,有条件和业务需求的省在国家级指导下开展相应业务。
8.雷电业务。雷电业务包括雷电监测、预警预报、检测与防护技术服务、研究开发等。改革重点是,建立国家级雷电业务机构,加强国家级队伍建设,提高雷电预报、防护技术开发和指导能力;加强省级雷电业务建设,理顺运行机制,促进省级雷电业务、科研和服务有机结合,提高科技含量;形成由雷电研究、监测、预警预报、防雷检测与防护技术服务组成的业务体系。雷电业务实行国家、省、地、县四级布局。
(二)健全综合观测体系
1.技术路线。在提高各种观测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天基、空基、地基相结合,自动化遥感、遥测一体化观测系统,实现高时空分辨率、全方位和高精度观测。加强重点区域应急观测业务,加强观测系统应用软件和各类定量化产品的研发。
2.站网布局。不断完善现有天气观测站网,建设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站网;发展中国气候观测系统(CCOS),逐步向多功能综合观测平台和多圈层观测系统转变。调整站网布局,形成200个左右国家气候观象台、2300个左右国家气象观测站(其中一级站800个左右,二级站1500个左右)、25000个左右区域天气观测站。构建国家气候监测网、国家天气观测网、国家专业气象观测网和区域天气观测网。
3.技术体制。国家气候观象台配备高精度观测仪器系统,开展气候系统多圈层综合观测;国家一级气象观测站两年内完成双套自动观测系统改造并实现自动化观测单轨运行,国家二级气象观测站逐步实现自动化观测单轨运行并取消全时值守;区域天气观测站实现高时效全自动化观测和运行。
根据需求,适当调整敏感区探空密度和观测频次,并逐步开展飞机观测业务;加速实现高、低轨道卫星相结合的星座观测系统和多遥感仪器观测,形成全球全天候多光谱天基综合观测系统和辐射校正能力;建立全国卫星遥感应用体系。
4.业务分工。
国家级: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气象观测业务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观测规范;负责全国观测业务运行监控,承担观测业务对下指导;负责全国气象观测资料的收集、处理、评价和全国范围的观测产品制作;负责全国气象观测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观测新技术、新方法、新仪器设备研究和新观测产品开发、业务化试验和考核。
省级: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省气象观测业务发展规划;负责本省观测业务运行和监控,组织应急观测;负责本省范围的观测数据汇集、质量控制、评价和观测产品的制作。
地、县级:组织实施本级气象观测业务发展规划;负责本地区观测业务运行、质量管理和观测环境保护。
(三)完善预报预测体系
1.技术路线。围绕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以数值模式为基础,以信息处理技术为依托,综合应用多种预报预测技术方法,充分发挥预报员作用,发展多轨道、无缝隙、精细化预报预测业务。
2.改革重点。
——天气业务。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水平,建立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系统,提高突发性天气预报时效,以定量降水预报为突破口提高精细化预报能力,提高专业气象预报水平,增强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警能力。
——气候业务。提高季节预测水平,并进行滚动预测。
——气候变化业务重点建立多圈层耦合的气候系统模式,减小气候变化预估的不确定性。
——农业气象与生态业务。提高产量预报和关键生态领域的监测评估水平。
——大气成分业务。建立气溶胶、温室气体、沙尘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水平。
——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提高作业区作业条件的预报水平。
——空间天气业务。提高灾害性空间天气监测预警和效应评估水平。
——雷电业务。提高雷电定时、定点和危害等级的预警预报水平。
3.业务分工。
国家级:围绕提高资料同化水平和预报预测能力,研究、开发和运行全球数值预报等各类模式,开展多轨道预报预测业务,提供全国预报预测指导产品。
区域级:结合本区域特点,参与天气、气候模式的研究开发;负责运行区域气候、中尺度和专业气象数值模式系统,并检验评估上级模式产品,提供区域客观预报、预测、预估和相关指导产品;组织本区域气候预测会商和天气联防。
省级:开展数值预报产品解释应用和检验评估工作,在上级数值预报产品不能满足服务需求时,有条件的省份可运行适合本地特点的中尺度数值模式;负责本省天气、气候、农业气象与生态、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预报预测业务,提供预报和指导产品。
地级:制作本地区灾害性天气预报和常规天气要素预报的补充订正,提供指导产品;开展气候应用相关业务、农业气象与生态相关业务;新一代天气雷达所在地负责预警责任区的临近天气预警业务。
县级:负责本地灾害性天气预报(特别是短时预报、临近预报)和常规天气要素预报的补充订正。
(四)构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1.技术路线。面向需求,依托气象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各类相关信息,应用计算机、多媒体等技术,进行产品的集成和深加工,形成直观、形象、针对性强的服务产品,通过广播、影视、报刊、因特网、电信等手段,适时提供服务。广泛收集用户反馈信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改革重点。
——决策气象服务。增强决策气象服务的针对性、主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完善和规范决策服务产品,推进决策服务向直接提供决策建议转变。把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放在突出的位置,强化气象灾害普查、调查工作,尤其要强化重大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和灾后评估工作。加强为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社会活动等决策服务。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联动机制,完善应急服务体系,实现应急服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的要求。各级决策服务以相应气象局名义由决策服务单位提供。
——公众气象服务。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和“以人为本、无所不在、无微不至”的服务理念,丰富公众服务产品,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做到第一时间、第一发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扩大服务的覆盖面,提高社会效益。建立气象新闻发布制度和公众服务调查制度。国家级和省级统一公众服务出口,强化公众服务机构的基本业务属性。各级公众气象服务以相应气象台(站)名义由公众服务单位发布。
——专业气象服务。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联合有关部门,构建专业气象服务平台,近期重点加强农业、水文、海洋、交通、航空等专业气象服务。建立重点流域气象(水文)中心,以流域委员会所在地省局对口开展流域气象服务,流域内有关省局提供监测、预测信息,并开展属地化服务,国家级业务中心和有关区域中心给予技术指导。进一步明确沿海各省海洋气象业务分工,加强海洋气象的监测、预报和服务工作,国家级业务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广州、上海和大连海洋气象台提供相应海域的预报指导产品。
——科技服务。科技服务是公共气象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明确其投入、运行和分配机制,又要明确其支持科研业务发展的反馈机制。大力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和人员素质,因地制宜确立科技服务重点领域,逐步提高集约化水平。国家和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指导协调跨省、跨地区的服务合作。
(五)强化信息与技术保障体系
1.技术路线。
——资料业务。综合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资料质量控制和评估,建立归一化、标准化的综合数据集。
——信息系统与信息共享业务。全国气象广域网向国家电信公用基础设施为主的宽带网络过渡,卫星广播信息分发系统向标准化、高带宽系统过渡,高寒、荒漠和海岛等无人地区采用卫星通信收集实时观测数据。依托先进的高性能计算机和资料存储检索系统,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和开放。
——技术保障业务。充分利用网络查询手段和可视会商技术,提高诊断、修复故障能力。气象专用设备维修,以自身力量为主,社会力量为辅;通用设备维修以社会力量为主。
2.改革重点。
——资料业务。建立健全适应各种观测系统的数据处理业务流程和规范、数据政策和数据处理标准、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新技术在资料业务中的应用。
——信息系统与信息共享业务。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体系,建立高性能计算和存储资源共享平台以及集约化、标准化的信息共享系统。加强现代化建设工程应用软件开发,提高关键应用系统软件工程化水平。建设国家级气象信息网络与关键业务的异地灾难备份系统。
——技术保障业务。建立适应综合观测系统及信息网络的技术保障系统,涵盖试验考核、运行监控、网络运行、维护维修、技术支持、计量检定、气象物资保障等内容。
3.业务布局。
——资料业务。资料业务实行国家、省、台站三级布局。
——信息系统与信息共享业务。网络业务实行国家、省、地、县四级布局;开放式资料库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国家、区域、省三级布局,海量存储系统及备份系统只在国家级布局:高性能计算机资源主要实行国家、区域两级布局,省级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根据需求和条件配置。
——技术保障业务。物资保障、技术支持和计量检定实行国家、省两级业务,建立少数国家级分中心,各省根据需要建立少量省级分中心;装备运行、维护、维修实行国家、省、台站三级业务。
(六)加强业务与科研的结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改革思路。研究型业务贯穿于多轨道业务和综合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气象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等业务体系,坚持业务发展依靠科技创新,坚持科研从业务中来、到业务中去的导向。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加快研究型业务发展。通过机制创新,形成科研与业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2.改革重点。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科研和业务单位的有机结合。发挥中国气象局业务领导的综合协调作用和科技委的综合咨询作用,指导国家级业务、科研单位共同凝练业务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并组织联合攻关。“一院八所”联合国家级业务单位,参与国家级业务建设并提供科技支撑;加强各专业气象研究所在科技创新与开发方面的核心带动作用,联合区域级业务单位和区域内各省研究力量,发展区域级业务。省级科研所以“小实体,大网络”方式运行,联合业务单位,以项目机制带动业务技术人员发展省级业务,提供科技支撑。
——建设数值模式开放式研究平台。重组中国气象局数值模式联合研究开发中心,建立分工明确、紧密合作的数值模式研究开发与业务应用体系。加强数值模式的自主创新,结合中国区域特点,重点发展和完善我国全球数值天气预报业务模式,加强资料同化研究,提高综合全面应用多手段、多时空观测资料的水平,增强天气预报能力。在统一的模式框架下,开展气候系统模式研究开发、相关业务试验和推广应用。
——建设探测技术与观测方法开放式研究平台。针对业务需求开展大气探测技术与观测方法的开发试验研究,进行仪器研发、试验考核、仪器比对、资料质量控制与分析应用等工作。加速气象台站目测要素自动化观测技术的研究与业务试验。
——建立研究型业务的互动机制。增强观测、分析、模式、预报预测、服务各环节之间的双向需求牵引作用,从业务实践和需求中凝练科研问题,建立竞争、流动、开放、搞活的机制,使科研与业务紧密结合,切实解决科研和业务人员交流、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等难点问题。
——完善科技评价制度。完善科研成果考核评价办法和科研成果业务试验评估方式,建立科技成果向业务转化的准入制度,加强科研机构业务贡献率和业务部门科研能力的考核。
(七)加强气象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
1.改革思路。按集约化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建设国家级和少而精的区域级培训基地;按开放式要求,建立部门培训基地与国内外教育资源有机结合的新型培训体系,满足气象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2.改革重点。
——建立健全国家、区域和省三级教育培训体系。国家级主要承担全国高层次的教育培训任务。区域级以专项特色培训为发展方向。省级以远程教育培训为发展方向,组织开展全员基础业务和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地县气象局为远程教育培训的学习点,是远程教育培训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并完善全国气象远程网络教育培训系统。加强国家级培训基地现代化基础设施、师资力量和各类培训教材建设。
选择基础较好的少量区域中心和个别省,加强专业专项培训设施、师资力量和培训教材建设,建立培训基地。省级主要加强培训组织和考核管理。
——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按照全员培训和全程培训的要求,实施大规模在职培训,每5年轮训一次全国业务技术和业务管理人员。加强与多轨道研究型业务及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新知识、新技术培训,重点做好新轨道业务和水文气象、海洋气象、航空气象等专业气象培训工作,并加强自动化观测、新一代天气雷达、卫星和数值模式等产品应用的培训工作。开展面向气象行业的培训,并逐步推动对有关高校教师的相关培训。
(八)调整业务组织机构
1.国家级立足国内、面向全球,在全国业务系统中处于核心指导地位。
——调整中国气象局相关内设机构职能和处级机构设置,减少职能交叉,强化宏观管理、政府行政管理、新型业务管理以及标准化和行业管理。
——依托现有国家级业务和科研单位,明确轨道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的职责、任务,理清各单位间的界面,形成有机联系、相互配合的国家级业务系统。
国家气象中心牵头组织国家级天气业务、农业气象与生态业务、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加强决策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工作。
国家卫星气象中心牵头承担天基观测及其技术保障业务、国家级空间天气业务。
国家气候中心牵头承担国家级气候业务和气候变化业务,加强气候应用工作,加强气象能源研究开发与技术支持机构建设。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牵头承担国家级资料、信息网络、高性能计算机、信息共享及其技术保障业务。
大气探测技术中心牵头承担国家级地基、空基观测技术支持和保障业务。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重大气象研究工作,支持多轨道研究型业务的发展,牵头组织国家级大气成分、雷电业务,增设雷电业务机构。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国家气象中心和国家气候中心等单位重组中国气象局数值模式联合研究开发中心实体。中心的管理体系由理事会、科技指导委员会和首席科学家构成,理事会下设管理机构。人员不改变其原单位隶属关系,由数值模式联合研究开发中心统一管理。
中国气象局培训中心牵头承担全国高层次培训工作。
中国气象局影视宣传中心(中国气象局华风集团)是公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业务服务产品通过中国气象局影视宣传中心,进行加工后形成影视服务产品,以中国气象局中央气象台名义开展面向公众的气象服务。
2.区域级立足区域、面向全国,加强建设、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管理协调、业务指导、科研组织、技术支持和专业培训作用。
——区域气象中心构成。全国设北京、沈阳、上海、武汉、广州、成都、兰州、乌鲁木齐八个区域气象中心。依托北京市气象局,重组北京区域气象中心;广州区域气象中心联系海南省气象局;其它区域气象中心构成保持不变。对于天气气候系统跨多个区域的省级气象部门,与管理有关的活动以所在区域中心为主,在科技协作交流、天气联防等方面可参与其它区域气象中心的活动。
——区域气象中心协调机构。区域气象中心主任由所在地省级气象局局长兼任。增设区域协调办公室,承担区域业务技术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所在地省级气象局副局长兼任。
区域气象中心协助中国气象局参与区域内各省局有关干部和业务管理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承担区域内工程系列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区域气象中心业务和研究机构。依托所在地省级天气、气候业务,组建区域中心气象台和区域气候中心;在中国气象局专业气象研究所牵引和指导下,建立区域气象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区域重大业务问题的研究;在部分区域组建区域信息与技术支持分中心和培训基地。
3.省级在全国业务中处于骨干地位,突出业务指导、预报服务、技术创新、人员培训、信息网络与技术支持和保障等功能。调整省级内设机构,增加业务科技管理机构。加强省级气象台、气候中心和农业气象与生态、人工影响天气、雷电业务机构建设,推进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信息网络等重要业务支撑机构建设。加强公共气象服务机构建设,增强远程网络培训功能。计划单列市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纳入所在省级改革统筹规划。
4.地、县级重点提高观测质量、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服务能力和现代化装备保障能力。各省根据实际,确定和调整地、县级相应业务机构。
四、配套政策措施
1.调整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推进身份管理向岗位聘任制管理转变。以控制队伍总量不突破国家编制数为原则,建立和完善适应多轨道业务需要的岗位序列,明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调整核定各级各类业务机构编制,规范地方机构编制,并灵活使用社会化用人机制,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搞活内部用人机制,优化队伍结构。用2-3年时间,逐步实现观测队伍精干高效,核减部分岗位,适当增加预报预测、技术开发等岗位。在省局和地市局适当增加业务科技管理岗位,在地、县级设置专兼职技术保障岗位,在重点基层台站设立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推进气象服务队伍专业化。
2.贯彻人才强局战略,完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提升队伍整体科技素质。深入实施“323”人才工程,加大高层次人才和一线高级专门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改善人才结构。落实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业务技术首席专家科学技术负责制。建立科研、开发和业务人才流动机制,在多岗位工作实践中促进人才能力和素质的提高。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逐步下放工程系列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限,完善业务一线优秀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在重点基层台站设立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建立选派上级业务骨干到重点基层台站任职、选拔基层优秀业务骨干到上级业务科研部门工作的机制。建立科研、开发和业务建设项目带动人才培养的机制,形成出科技成果、出业务产品、出专门人才、出服务效益的良性循环。推进局校合作和国际交流,加大利用社会教育、科研资源和国外资源培养高素质人才工作的力度。
3.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分配激励制度。健全目标管理办法,健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适合不同岗位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与岗位、业绩相结合的分配政策,规范不同单位和不同岗位的激励机制,健全与社会化用人机制相适应的保障政策,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4.建立健全投入政策和投入机制。大力落实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财务渠道,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入,加大建设项目和科研项目的立项力度,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气象事业的总投入。调整支出结构,设立稳定的专项经费渠道,保障多轨道业务和功能体系建设,支持区域气象中心和流域中心的基本建设和业务运行,逐步按新型台站类型和所承担的任务确定各级各类台站定额。统筹安排大中型业务项目的科研开发和培训经费,建立以业务需求为导向的研究型业务和教育培训的稳定投入机制。建立预算绩效、建设项目和资产使用等评价及激励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资产有效利用。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自有资金的管理,规范职工收入政策,为机构调整、人员的合理流动和建立开放式业务体制创造条件。
4.完善法规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完善与《气象法》以及相关法律相配套的法规体系,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出台气候系统基础观测资料共享的行政法规,制定促进多轨道研究型业务发展的部门规章。大力加强气象技术标准、业务规范的制定和管理,完善资质管理等行政许可制度,强化社会管理职能。
五、实施步骤与组织领导
1.按照“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的要求,分试点、实施和完善三个阶段推进业务技术体制改革。
——第一阶段主要为试点阶段(2005年下半年):中国气象局党组确定改革试点单位;2005年9月,各试点单位制定改革实施方案,11月底前完成今年改革试点任务,12月上报有关试点工作总结;2005年9月底,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中心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2005年11月底前,中国气象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和各区域气象中心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中国气象局人事部门制定全国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各职能部门制定相应组织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2005年年底前,中国气象局相关内设机构完成管理职能和处级机构调整。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06年):2006年全国气象局长会议全面部署改革工作;2006年一季度,中国气象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和各区域气象中心完成机构调整,做到机构落实、主要人员落实和任务落实;2006年全国气象局长会后1个月内,各省级气象局完成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工作;2006年3月,完成改革实施方案报批工作;2006年主汛期前完成省级机构调整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主要人员落实和任务落实;2006年年底,多轨道业务基本形成,集约化功能体系初步建立。
——第三阶段为完善阶段(2007-2008年):各级机构、人员、任务调整到位;多轨道业务和功能业务体系逐步完善。
2.加强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由中国气象局党组统一领导,主管局领导分工负责,充分发挥相关职能司的指导作用,各直属单位和省级气象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级领导班子要精心部署,扎实推进,切实加强对改革实施的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实行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目标责任制,把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实施成效作为各级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