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办理事项 |
属自治区、国家核准权限的境外投资项目审核上报 |
| 申办条件 |
在北海市范围内各类法人、及其在境外控股的企业或机构,在境外进行的投资(含新建、购并、参股、增资、再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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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五份; 2、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3、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4、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到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可证明的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5、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
| 办理程序 |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行政审批大厅市发改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2、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办理项目审核的初审意见并上报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对不符合相关重要条件的,不进行项目审核上报,并书面说明理由; 3、由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项目审核上报自治区或告知申请人领取不同意审核上报的书面说明。 |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不含咨询所需时间)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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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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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性质 |
核准 |
| 办理科室 |
对外经济贸易科 |
联系电话 |
0779-2055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