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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类属自治区核准权限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04-1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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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单位名称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事项 城建类属自治区核准权限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核上报
申办条件 符合北海市国民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符合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且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05年本)所列项目

 

 

申报材料

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十份:
1、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格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注: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房屋类建筑物项目可由企业自行编制);
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评意见;
5、其他根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应提交的文件;
6、属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的,另需提供项目业主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项目用地权属证明、抗震设防审批意见书、项目用地价格证明、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指项目核准面积变更项目)。
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对原件进行审核。
办理程序 1、项目单位到市行政办证大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提报申请文件及有关附件;
2、窗口对提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移交给相关科室办理;
3、相关科室对申报材料初审后,再逐级上报给自治区发改委,并把办理结果告知项目申请人。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咨询、评估所需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审核
办理科室 投资科 联系电话 0779-205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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