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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类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8-04-1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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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单位名称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事项 城建类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申办条件 符合北海市国民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符合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且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05年本)以外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申报材料

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
2、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3、项目业主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用地权属证明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抗震设防审批意见书;
7、项目用地价格证明;
8、项目联合建设合作协议(指联合建设项目);
9、项目备案证原证(指备案变更项目);
10、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指项目面积备案变更项目);
11、其他根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应提交的文件。
除备案申请表外,提交有关材料原则为一式一份,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对原件进行审核。
办理程序 1、项目单位到市行政办证大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提报申请文件及有关附件
2、窗口对提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移交给相关科室办理
3、项目单位到市行政办证大厅发改委窗口取项目备案登记证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咨询所需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备案
办理科室 投资科 联系电话 -779-205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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