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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商务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守则
北海市商务局(市口岸办)  2007-08-02  来源:北海市商务局(市口岸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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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市商务局服务窗口的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  必须着装整洁并佩证上岗。


第二条  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外出或休假要办好交接手续。


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聊天、嬉闹、打磕睡、玩电脑游戏,不得吸烟、吃东西。


第四条  服务态度要认真、热情、文明,要按规定使用普通话,不得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发生争吵。


第五条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耐心、细致地解答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的问题和咨询,需要其他科室接洽的,要即时引导到相关科室,并跟踪服务。


第六条  必须按承诺时限办结行政审批事项。


第七条  必须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不得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第八条  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必须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九条  必须按规定正确、及时将有关数据和信息输入监察网络。


第十条  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不得有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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