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三天,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办公室记录;
2、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自治区、北海市的重要会议精神,市委中心组、宣传部布置的学习内容。
二、党员学习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充分运用“三会一课”时间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由局党支部负责组织;
2、学习内容:《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学习的文件,有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理论。
三、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学习时间。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上级的要求,认真学习民政业务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及重要会议精神。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集中学习考勤及记录。
四、督促检查制度
1、集中学习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全年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2次或迟到、早退4次以上者,取消该年度评先进和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
2、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分别负责对局领导干部、全体党员、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学习进行督促检查,年终分别作出学习鉴定,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本制度自北民办[2000]12号文印发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