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北海市民政局 |
| 办理事项 |
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核准 |
| 申办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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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1)筹备申请书 ;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 (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 (5)章程草案; (6)专职人员、会员名册 ; (7)注册登记表格 ; (8)登记申请书 ; |
| 办理程序 |
(1) 申请社团向登记机关咨询,确认业务主管单位。 (2)申请社团报齐申报材料,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核研究后起草批准筹备的函,并发放注册登记表格。 (3)登记管理机关收到申请社团全部有效文件,经审核起草批复文件。 (4)经研究批准成立后,由登记管理机关通知社团负责人,为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的报刊发布公告 |
| 承诺时限 |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请社团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天内作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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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1)申请费:10元; (2)登记费:90元; (3)变更登记费:40元; (4)《广西社会团体收取会费许可证》工本费:36元 |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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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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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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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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