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 (二)拟订全市港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拟订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四)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规范交通建筑市场。 (五)组织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公路路政、港政和运改管理。 (六)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搞好运力调控、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七)负责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市场、机动车辆检测站、汽车驾驶学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出租车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物资运输;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规,搞好交通安全管理。 (八)负责全市地方交通规费的征收、稽查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 (九)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十)组织、协调交通系统的职工教育和专业技术职称审定工作、管理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纪检监察工作,维护行业廉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政高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公路、水路“三乱”。 (十二)协助市委、市政府沟通与民航、铁路部门以及驻市交通单位的联系,并协调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海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交通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定;规划全市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对本市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订本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本市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本市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市的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本市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检查、监督本市国防交通战备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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