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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须知
北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07-01-11  来源:北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作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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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须知
 

一、城市(含县城)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属于以下情况可申请人防工程易地建设:

1、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地面首层面积或小于150㎡的。

2、       建设项目因地质、地形或地下管线密集不能施工等原因不宜建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3、       建设项目为小区开发并分若干期建设,申请将小区应建人防地下室易地到后期建设而要求先办理前几期手续的。(防空地下室应与项目同步建设,若分期建设而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到后期建设的,应先缴纳办理开工手续项目的易地建设费,待应建防空地下室修好后再办理前面交纳易地建设费的退费手续)

二、《北海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表》填写要求:

1、           建设单位须如实填报,字迹要工整,否则不予办理。
2、           “多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以下的建筑;“高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含)以上的建筑。若底层为架空层且层高不低于2.2米也应计算层数。请填写具体的栋号。
3、           “具体建设地址”要求填写报建项目所在的具体路名及门牌号,若无门牌号则描述建设地点。
4、           “申请易地建设理由”填写易地建设的理由或其他要求(如分期建设人防等),不够地方填写的可另设附页(规格为A4纸)。
5、           报建项目若分期建设,只须填写本次报建的具体栋号。
6、           表二内容要详细填写,建设单位核定意见填写“面积属实”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申报材料:
1《北海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表》二份(原件),可在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http://www.beihai.gov.cn/)下载。
2规划红线图一份(查看原件,存复印件)。
3申报项目的部分建筑设计施工蓝图一份(包括规划局审批同意的总平规划图、各单体建筑说明、各标准层的平面图、地下各层平面图)。
4小区开发还需提供第3项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
5人防办根据具体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料。要求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并装入文件袋送审。
四、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到审批大厅人防办窗口(以下简称窗口)领取《北海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http://www.beihai.gov.cn/)网下载。
2建设单位将所需资料备齐交到窗口。(若报建项目除10层以上或基础埋深超过3米或人防重点城市居民住宅楼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少于2000平方米的,可以不用填写《北海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表》,备齐所需资料后可以在窗口直接办理缴费手续。)
我办审核同意易地建设后电话通知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若我办审核不同意易地建设,则建设单位需按规定建设人防地下室。
1)、《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前三联由建设单位拿去办理转帐缴费,其中第一联由代理银行盖章后退回我办。第二、三联由代理银行存;

2)、第四联为给缴款人的收据(建设单位凭第一联到我办窗口领取第四联);

3)、第五联为我办留存
3在审批窗口领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办结。
八、法律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九、承诺时限:    3   个工作日
十、咨询电话: 2023141-2014 (工程科) 或3211036(审批大厅窗口);
 2023141-2006(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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