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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海渔港监督  2007-06-2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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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单位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海渔港监督
办理事项 渔业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
申办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
2、主要原因和理由。
3、施工、作业方案、设计图纸资料。
4、安全保障措施和有关管理制度。
5、渔港监督部门要求交验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市政府办证大厅市水产局办证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初审材料不足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初审合格,告知申请人五个工作日到窗口领取批文。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将相关材料传递到北海渔港监督办公室,办公室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并拟出相关批文。
第四步:办公室将拟好的批文报监督领导签发,领导签发后,办公室打印文件批复申请人并发布航行通告。
第五步:申请人到市政府办证大厅领取批文。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审批性质 核准
办理科室 市政府办证大厅(市水产局办证窗口) 联系电话 0779-321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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